安徽,一女子亲在7年前借了一男子1万元,可当女子向男子索要时,男子却百般推脱,甚至还拉黑了女子。7年后,女子趁着男子家办喜事上门要钱,可男子却坚持不还,还理直气壮地说:“我的面子难道不值1万?”女子被逼无奈,下跪求还钱,但男子却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就是不肯还钱。
(来源:河南公共频道发布于2025年5月19日)
有网友表示:“我也是受害者,之前借了闺蜜5万块钱,拖了七八年了,就是不不肯还,又不是没钱还。结婚的时候我就去堵门,拿个大喇叭狂喊:今天要是不凑齐钱,谁都别想好过。”
还有网友表示:“你的面子一文不值,谁给你面子?你有什么面子?”
那对于这样的“老赖”,有什么法子可以让他乖乖还钱呢?
其实1万元对于现在的人来说,那都不是什么大钱,买个苹果、华为的手机估计都得要1万多了。
当然如果那家人真的是穷困潦倒,那也就算了,这1万元就当是扶贫了。可这男子家中还办着喜事,怎么地也得花个几万元吧。这些钱能拿得出来,却没钱还债,摆明了就是不想还钱。
既然他选择了做背信弃义之人,那女子也就不用和他讲什么道义了。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也就是说,有借有还才是法律所支持的。
既然男子现在摆明了就是不肯还钱,那女子可以通过诉讼向男子索要借款。
同时,《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女子不仅能向男子主张借款本金1万元,还可以主张逾期的利息。
如果法院判决男子应当还钱,但男子就是有钱不还,就想恶心女子,那接下来还有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女子先申请强制执行,并将男子列入被失信人名单。
这样的话对男子的日常生活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高铁,想要住好点的酒店都不行。
而且男子被列入失信者名单后,一些车站的大屏会不定时将失信人的照片和身份信息公布,一些官方网站上也会相应的公布,这不仅会让男子被更多的人知道是“老赖”,他的子女们也会受到影响。
其次,如果男子有钱但始终拒不还钱,就算执行法官上门要债,男子仍抗拒执法的,可以按照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对男子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就算男子被判刑,他仍不同意还债的,那可以强制拍卖其名下财产用于还债。
因此,女子只要去起诉了,有的是方法让男子还钱,根本不用像这种人下跪,因为他不配。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