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良情感网

山东,出了这么一档子买房的糟心事。刘女士花了167万买了套样板房,满心期待能享受

山东,出了这么一档子买房的糟心事。刘女士花了167万买了套样板房,满心期待能享受高品质生活。可入住才1个多月,就发现家里好多“大品牌”家电都是贴牌货。刘女士气坏了,要求开发商按同等品牌、性能更换,还得赔付。开发商却称合同不包含装修,只愿换不愿赔。双方就这么僵持不下,好在最后协商有了结果,开发商赔36000元,家具家电归开发商,后续也不担责了。

据2025年5月24日齐鲁频道《小溪办事》报道,山东的刘女士一直梦想着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用再为租房搬家的事儿发愁。经过一番精挑细选,她看中了一套样板房。

这房子装修得那叫一个漂亮,家具家电一应俱全,而且都是她听说过的“大品牌”。刘女士想着,要是买了这房子,直接就能拎包入住,享受高品质生活,多省心。于是,她咬咬牙,花了167万把这房子买了下来。

交房那天,刘女士满心欢喜地搬进了新家。可谁能想到,入住才1个多月,问题就来了。她发现家里的冰箱制冷效果越来越差,洗衣机运转起来声音大得像拖拉机,电视画面还时不时地卡顿。

刘女士一开始以为是自己操作不当,可仔细研究了一番说明书,又请了专业师傅来检查,结果发现这些所谓的“大品牌”家电,好多都是贴牌货!

刘女士那个气啊,她觉得自己被开发商给骗了。她立刻联系了开发商,要求他们按照同等品牌、性能给自己更换家电,并且还得给她一定的赔付。

刘女士说:我花了这么多钱买这房子,图的就是个省心、高品质。你们倒好,给我用贴牌货,这不是坑人吗?

开发商那边呢,却有另一套说法。他们表示,合同里明确写着不包含装修,这些家具家电只是作为样板房展示的一部分,他们愿意给刘女士更换成同等规格的产品,但不愿意进行赔付。

开发商的负责人说:我们卖的是房子,又不是这些家具家电。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您当时也是签了字的,这不能怪我们。

双方就这么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刘女士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心里憋着一股气,三天两头地往开发商那里跑,要求他们给个说法。开发商则觉得刘女士是在无理取闹,不愿意再和她过多纠缠。

这事就这么僵持不下,刘女士心里越来越着急。她担心时间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

于是,她找到了媒体,希望能通过媒体的力量给自己讨个公道。在媒体的介入下,双方终于坐到了一起,开始协商解决方案。

从合同约定角度而言,开发商称合同不包含装修,仅愿换不愿赔。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条款。

若合同中明确且清晰地约定了不包含装修,或对家具家电的品牌、质量等未作具体承诺,那么开发商拒绝承担赔付责任在合同层面有一定依据。

因为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双方都应受合同条款约束。

但这里需要考察合同条款是否存在格式条款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若该合同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开发商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刘女士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刘女士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即便合同有相关约定,若家电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虽然开发商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生产者,但在房屋销售中,若其向购房者交付的家电存在贴牌、质量不符合一般标准等情况,可视为销售了有缺陷的产品。

不过,这里的关键在于刘女士需要证明家电的贴牌情况构成了“缺陷”,并且该缺陷给她造成了实际损害。

如果只是品牌与刘女士预期不符,但家电本身质量合格、能正常使用,那么从产品责任角度主张赔偿可能存在困难。

从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考虑,开发商作为房屋销售方,在销售样板房时,对展示的家具家电有向购房者如实说明的义务。

若开发商故意隐瞒家电为贴牌货的事实,误导刘女士作出购买决定,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在此情况下,即使合同有相关免责约定,开发商也可能因违背诚信原则而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刘女士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享有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她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综合来看,若合同条款有效且明确不包含装修相关责任,同时家电质量符合标准,开发商按约定更换家电并拒绝赔付有一定合理性。

但若存在合同条款不公平、开发商违背诚信原则等情况,开发商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和权衡利弊,双方最终达成了一个协商结果。

开发商同意赔付刘女士36000元,同时房子里的家具家电都归开发商所有,后续也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刘女士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不情愿,想到事情总算有了个结果,也就勉强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