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男砸车,我预计得一点没错! 东莞的这起事件,从一开始我就判断,根本没必要纠结于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电视上那位女主播反复强调“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名,让我觉得很奇怪。她的逻辑是:修车费不到五千块,就不算犯罪?而百万豪车修车费几十万,就构成犯罪了?这未免太简单粗暴了!
我认为,与其纠结于此,不如直接认定为“寻衅滋事”。看看那嚣张跋扈的奔驰车主,事后不是低声下气地求对方原谅吗?可受害者并不买账。既然如此嚣张,那就让他在拘留所里好好“嚣张”一番,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吸取教训。
最终,警方的通报印证了我的判断——“寻衅滋事罪”! 之前不可一世的嚣张气焰,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法律的威严不容挑衅,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高尔夫球杆砸向奔驰车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这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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