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近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诈骗案,离职员工凭借对前东家业务的熟悉,盗取送货单向客户收取货款,诈骗得手1万元。
朱某曾是刘某包装厂负责送货的老员工。2024年11月20日,离职半年的朱某借着对厂区环境的熟悉,来到刘某办公室,将桌上整本送货单塞进怀里。当日下午,朱某手持林某出具的八张单据,轻车熟路地迈进林某工厂。
“刘总那边说,这批货款要得急,马上给我结算下行不?”常年送货建立的信誉让林某放下戒心,未核实其身份当即通过微信转账人民币10000元。就这样,朱某轻而易举地实现了“空手套白狼”。
事后,包装厂老板刘某回来发现送货单不翼而飞,急忙查看监控,发现朱某所为,便第一时间报了警。一无所知的林某直到警察上门,才得知受骗上当。
瑞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鉴于朱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在日常交易中,不少人因图方便或出于信任,习惯仅凭“熟面孔”就进行货款结算,忽视了身份信息的核实,这无疑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涉及转账交易时,务必保持警惕,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同时,涉及公司的送货单、账册等重要文件,尽量安排专人严格管理,从源头杜绝类似风险。
离职员工盗前东家送货单实施诈骗法院:警惕“熟面孔”骗局
记者:赵小娴通讯员郑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