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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集中颁发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书

5月22日至23日,长汀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宣成乡、四都镇、濯田镇、羊牯乡、馆前镇等5个乡镇7处烈士纪念设施集中颁发不动产证书。至此,长汀全面完成县级以上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提前完成自然资源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下达的任务。

烈士陵园是缅怀英烈、铭记英雄、教育后代的红色地标,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的重要载体,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的重要场所,是全县宝贵的红色基因库。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书的取得,让英雄的“家”有了“身份证”,进一步明晰产权、定纷止争,为红色资源“正名”,告慰革命先辈,赓续红色血脉,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夯实红色资源法治化保护基础的重要举措。

长汀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革命旧址居福建省最多,是光耀神州的著名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红军故乡,是红军长征四大出发地之一。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散落在多个乡镇,也有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的设施,因年代久远、无用地审批手续等原因,存在不动产权属不清、相关办证资料不全导致权属信息缺失、办理不动产“登记难”等问题。

今年以来,长汀县牢记使命担当,认真落实照部、省、市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要求,多措并举、统筹协调打好服务组合拳。烈士陵园办证涉及部门多,长汀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定期会商制度,与民政部门及属地乡镇、村等密切配合,及时协调推进落实化解“难点、堵点”问题。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按职责分工,围绕土地权属,回归溯源不同历史背景和问题成因,积极对接所属乡镇和村委会等分析不动产权属登记要素材料,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多方搜集核实用地材料,探索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办理路径。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态度,明晰登记流程和方案,倒排工序,挂图作战,从权属公告到产权办理,开通“绿色通道”“批量办理”“上门服务”,简化供地审批手续,确保土地权属清晰、登记无差错。

长汀县针对烈士陵园办理不动产权证持续发力,先后分别办好长汀县烈士纪念园、长汀县烈士公墓、松毛岭烈士纪念园等3处不动产产权证。加上此次集中颁证,全县9个乡镇共10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已全部完成产权确权登记,实现“应登尽登、能登尽登”全覆盖,为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我们将以此次集中办理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书为契机,抓住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集中整治列入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攻坚,深入剖析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解决各类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推动问题化解”。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必盛表示,通过为群众办实事,让不动产登记服务更加便民利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通讯员陈炳林邓杰盛程千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