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3.3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并取得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需每月披露回购进展。截至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上限,符合法律法规及既定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委托时段均符合相关规定,未在重大事项影响期及特定交易时间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
后续,珠海博杰电子将在回购期限内按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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