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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去吃烧烤,遇到烧烤刺客,大鱿鱼3条就花了105元,小鱿鱼2把就花了70

重庆,男子去吃烧烤,遇到烧烤刺客,大鱿鱼3条就花了105元,小鱿鱼2把就花了70元,明明吃了不到60根,却被算成180余根,本来是720元,又改为780元,店家还说,他们的鱿鱼价钱高,是因为鱿鱼品种不一样,还说780元这个价钱是很正常的,这个消费很便宜了。

据津云6月7日的报道,邱先生来到充满人间烟火的小街上,他和朋友三人远远的就闻到烧烤的香味,那扑鼻而来的孜然味和花椒味,让他们特别想来一把烧烤,喝一瓶冰镇啤酒。

天气热了,他们来到美食小街游玩,这个时候不来上一顿这里的特色烧烤,那是会留遗憾的。

他们寻着香味,来到一个顾客比较多的烧烤小摊上,一来就被那大鱿鱼给吸引了,他们看着摊主往大鱿鱼上撒上孜然,又撒上辣椒面,再往上面刷油,油滋滋地冒烟,鱿鱼的香味就迸发出来了。

邱先生看见了,马上就跟店主说来三串大鱿鱼,紧接着又看到一串串的小鱿鱼,他又要了两把,紧接着他又看了一看别的烧烤,毛肚看起来不错,小香肠看起来也很香,丝瓜也很有特色,于是他就统统来了一些。

当店主把这些烧烤烤好,端上桌来,邱先生和朋友又要上几瓶冰啤酒,他们拿起一串,吃进嘴里,碰杯喝口啤酒,烧烤香,啤酒爽,那感觉真的是美滋滋的。

这里的烧烤果然是名不虚传,味道与别的地方就是不一样,特别是那鱿鱼,特别的浓郁,真的是太香了。

他们推杯换盏,吃着香喷喷的烧烤,终于酒足饭饱了。

可付款的时候,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三串大鱿鱼就要花掉105元,两把小鱿鱼就要花掉70元。

他们跟摊主说,就算烤得再好吃,也不应该这么贵呀,平时一串大鱿鱼顶多也就20元,一把小鱿鱼也是10元左右。

看着邱先生对鱿鱼的价钱产生疑惑,店主赶紧解释,说这些鱿鱼的品种不一样,价钱自然贵了一些。

如果是单单这个,邱先生可能还能接受这个解释,但是两把小香肠花了70元,7串毛肚又花了70元,那一份丝瓜又要花30元,这些也是比普通的要贵上不止两倍,他觉得自己遇到烧烤刺客了。

除此之外,他觉得店家算钱也存在猫腻,那结算单上是手写的价钱,把720元改为了780元。

而且每一把是20根,店家算出来有180多根,实际上桌子的签子不到60根。

遇到这样的事,邱先生心里自然不舒服,自己吃多少花多少钱,他可以接受,但是店家坑骗他,他心里就不舒服。

邱先生过后才知道鱿鱼的价钱这么贵,要105元三串,可见店家一开始是没有说清楚的,更没有一开始就说清楚鱿鱼的品种,可见他已经侵犯了邱先生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其实邱先生来吃烧烤,不管有没有问店家,店家都应当把价钱告知顾客,如果没有告知顾客,就有可能违反了价格法的明码标价。

店家把720元改为780元,不到60根烧烤算到180余根烧烤,显然他们存在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只要该店存在欺诈行为,邱先生就可以获得退一赔三的赔偿。

那么你认为邱先生遇到烧烤刺客了吗?

来源:津云 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