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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

6月6日,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患病,希望女儿来见自己一面,可女婿却以妻子怀孕待产为由,拒绝去探望老人。女子去世,女儿也没有来参加葬礼。1年后,女子丈夫要求继承女子的全部遗产份额,可女子女儿却说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其中的一半,法院判了。 说白了,这个故事讲的其实是人间最复杂也最动人的一种情感:亲情,它像一条看不见的线牵扯着血浓于水的纽带,也可能因为时间、误会、疏离而变得缠绵难解,而30多年过去了一个普通的家庭故事,却在法律的裁决下折射出人性、责任与情感的交织。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苗苗的女子,她的母亲陈某曾经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也曾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可惜婚姻的裂痕让他们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那时只有六岁的苗苗还懵懂无知,跟着父亲生活,从此失去了与母亲的联系,母亲重组家庭开始了新的生活,而苗苗的生活也逐渐走向了另一个轨迹。 多年来,陈某多次试图修复与女儿的关系,她的愿望很简单:希望能多一些陪伴,多一些理解,可惜,岁月如流水彼此的距离越拉越远,苗苗心中有太多的矛盾:既渴望母亲的关爱又对这份迟来的亲情感到陌生和疏离,就这样三十年的光阴悄然流逝。 直到生命的尽头,陈某才意识到自己最挂念的,还是那个曾经的女儿,临终前她希望见一面,诉说衷肠,然而苗苗当时怀孕待产,身体不便,丈夫又担心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坚决不同意她去医院探望。 最终母亲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而苗苗也未能参加母亲的葬礼,这些年,距离与时间将她们的感情推得更远。 时间过去一年后,问题来了,陈某的遗产该归谁?她的再婚丈夫坚称自己应得全部因为他与陈某共同生活多年,还指责苗苗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更没有参加葬礼,相反苗苗坚信自己作为亲生女儿,血缘关系不容抹杀,依法应得一半的遗产。 案件最终由法院裁决,法律上的继承关系非常明确: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法院经过审理,考虑到苗苗虽少与母亲联系但毕竟是血缘关系,且在母亲临终前未能尽到陪伴责任,最终判决:苗苗可以继承母亲遗产的25%。 这个结果,既尊重了法律规定,也兼顾了家庭的实际情况。 这个案件让我们深思:亲情的珍贵,远比金钱更难衡量,它像一根细线虽然会因岁月而变得脆弱,却依然值得用心去呵护,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后悔莫及。 总而言之,这个故事不仅仅是一场遗产之争,更是一堂关于亲情与责任的生动课。 它提醒我们,要珍惜眼前人善待身边的每一份感情,毕竟生命中的每一次相遇,都是上天的恩赐,懂得感恩,善待亲人也许就是我们活着最温暖的意义所在。 信源:长江云新闻——离异母亲病危想见女儿最后一面被以“怀孕待产 不便探望和参加葬礼”为苗拒绝,去世后女儿要继承25%房产,法院:女儿当庭表示希望去祭奠母亲综合考虑可分得母亲遗产份额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