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11日发布公告,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副总裁杨乾勋的减持计划。
股东减持详情
中联重科持有湖南泰嘉4800万股,占总股本19.07%,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6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251.7375万股(占总股本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503.4751万股(占总股本2%),合计拟减持不超755.2126万股,占总股本3%。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经营决策,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得的股份。
杨乾勋持有公司126万股,占总股本0.50%,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31.5万股,占总股本0.13%,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方式
中联重科
/
48,000,000
19.07%
不超过2,517,375股不超过5,034,751股
1%2%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杨乾勋
董事、副总裁
1,260,000
0.50%
不超过315,000股
0.13%
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合规性与影响
中联重科此前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需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可减持。截至公告日,中联重科严格遵守承诺。杨乾勋未曾出具与减持计划相关的持股意向或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中联重科、杨乾勋分别不存在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将视市场及公司股价情况决定。由于二者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及时披露。投资者需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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