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稳定股价,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据公司6月12日发布的公告,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董事会全票通过回购议案
根据《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2.5961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5年7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
回购预案详情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6/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6/11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3.88元/股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20,461股~1,440,922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45%~0.91%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8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440,92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1%;按照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8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720,46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
多因素或致回购不确定性
据公告,本次回购存在多项不确定性风险:1.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3.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若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13.88元/股,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部分实施;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表示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经公司发函确认,部分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主体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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