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良情感网

看人下菜碟?湖北襄阳一女子在超市买水果,她在地上捡到一个苹果,结果超市员工就不愿

看人下菜碟?湖北襄阳一女子在超市买水果,她在地上捡到一个苹果,结果超市员工就不愿意了,非得让女子买下,女子一气之下不买了,将装好的苹果也放在了柜台上,工作人员说苹果坏了,必须买,女子不得已只能报警,结局大快人心! 6 月初的一个傍晚,襄阳某超市的水果区上演了一场令人咋舌的消费纠纷。 市民王女士下班后走进超市选购苹果,装袋时发现一只苹果滚落在脚边。 她下意识捡起苹果,检查外观无破损后便放回货架,这本是举手之劳的善意举动,却成了纠纷的导火索。 当她走向收银台时,店员突然拦住去路,声称 “碰过的苹果就得负责”,要求王女士必须买下那只她捡起的苹果。 王女士当场愣住:“我只是帮忙捡起来,又没弄坏,凭什么必须买?” 店员却坚持认为,只要顾客接触了商品,就可能对商品造成潜在损伤,必须承担购买责任。 双方争执间,王女士一气之下将已选好的苹果放回柜台,表示 “不买了”。 这时,另一名店员突然指着柜台里的苹果称:“你放回去动作太大,磕坏了三个,必须买下!” 话音未落,又有两名店员围拢过来,形成三人阻拦的态势,嘴里反复念叨 “不结账不能走”。 王女士孤身一人,在店员的围堵下被迫支付了所谓 “损坏苹果” 的费用,离开超市后越想越憋屈,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赶到现场后,首先对店员声称 “损坏” 的苹果进行查验。 在强光手电照射下,三只苹果表皮光滑,没有任何磕碰痕迹,连最细微的压痕都不存在。 民警当场指出:“商品是否损坏需要客观证据,不能仅凭口头声称。” 随后,民警要求店员向王女士道歉,但店员态度强硬,反而要求王女士先认错:“她要是好好放苹果,能‘摔坏’吗?她得先给我们道歉!” 这种颠倒黑白的逻辑让执法人员都感到意外。 由于现场调解陷入僵局,民警随即联系了市场监管部门。 当执法人员出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时,店员的态度才突然转变,慌忙向王女士鞠躬道歉。 市场监管人员明确指出:“商家以‘接触商品’为由强制消费,本质上属于《消法》第二十六条禁止的‘强制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事实上,类似的 “接触商品强制购买” 纠纷并非个例。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 在该新闻中,店员以 “碰过就得负责” 为由强制消费,本质上是用单方面规定加重消费者责任,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而这起纠纷的讽刺之处在于,若店员最初以 “感谢帮忙捡苹果” 的态度回应,或许会收获一位回头客。 但强买强卖的做法,不仅让商家失去客源,更暴露了部分服务行业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 市场监管部门在事后走访中发现,该超市员工从未接受过法律培训,甚至认为 “顾客碰坏东西就得赔” 是天经地义。 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对商家而言,诚信经营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底线,与其琢磨如何 “强制成交”,不如思考如何通过优质服务赢得信任。 对消费者而言,增强维权意识不是 “斤斤计较”,而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 当每个市场主体都能敬畏法律、尊重规则,类似 “一个苹果引发的纠纷” 才会逐渐减少,真正的放心消费环境才能形成。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 原文登载于襄阳帮女郎 2025年6月5日《女子好心捡掉落苹果反被强买拒绝后竟遭"碰瓷式"索赔!结局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