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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一网友称,自己女儿被同学介绍去打暑假工,原本说好的发传单,结果被带到血

江西抚州,一网友称,自己女儿被同学介绍去打暑假工,原本说好的发传单,结果被带到血站、洗脑、抽了580ml血浆,而后给了自己女儿300块钱。自己女儿回到家后出现头晕乏力,自己再三询问才知道事情的经过。 该网友表示自己女儿是去发传单的不是去卖血,质疑血站挂着羊头卖狗肉!而后将事情曝光到网上。顿时引发热议。 对此,有网友表示,一下抽580ml怎么受得了? 有网友表示,介绍献血是有提成的,这是被血贩子骗了,赶紧报警吧! 还有网友表示,还不知道有没有传染病呢,要是有就麻烦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 《献血法》第9条第2款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30条第2、3款规定,每次采集供血浆者的血浆量不得超过580毫升(含抗凝剂溶液,以容积比换算质量比不超过600克)。严禁超量采集血浆。两次供血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严禁频繁采集血浆。 具体到本案,女孩被抽的是580ml的血浆,而不是血,这点来说,血站并不违规。 《献血法》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血站是否违规,关键其实是看女孩是否成年,血站是否真的采取了诱导、欺骗的方式让女孩献血,以及给予女孩的300元的性质,是基于献血者因献血产生的交通、误工、餐饮等,而给予献血者合理补贴,还是血液交易费用。 据悉,目前当地卫健委、公安等部门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正在进行深入调查此事。 《献血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如果最终认定涉事血站存在违规行为,涉事血站难逃严惩! 最后,随着毕业季的到来,不少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选择利用这段时间走进企业实习或做兼职。 也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睁大眼睛擦亮眼!避免掉进他人的陷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评论列表

天空之舞之打工游历全球袍哥人家绝拉稀摆带
天空之舞之打工游历全球袍哥人家绝拉稀摆带 14
2025-06-13 16:53
黑车经常拉人去血站卖血浆
遮天蔽日
遮天蔽日 11
2025-06-13 18:38
别光发网上,赶紧报警,不要让违法者逃掉惩罚。
锋锋呃白狐
锋锋呃白狐 2
2025-06-13 22:02
去年七月份去医院看朋友碰到一个出车祸的要输血,医院说要用血就要家属叫亲戚朋友来献血😅
cxl1333victor
cxl1333victor 2
2025-06-13 20:37
我捐400ML就有400块,还有免费的娃哈哈和小面包。
风飞扬
风飞扬 1
2025-06-13 21:45
580。血站的人心够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