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大教职工子女开车逼停骑行学生 又挖出来三个细节 第一,有被现场的学生爆料说,通报描述的不准确,正确来说是撞到电动车以后逼停的,当时把电动车撞的车头是朝着马路边的,这已经不是大家以为的急刹逼停,轻轻蹭一下逼停的那种了。 第二,学校内部路限速是30,共享电动车限速是15,因为学校里面山路坡多,很多地方电动车15的速度是爬不上去的,必须要两条腿帮忙蹬地才能上的去,所以有时候速度慢真的是不是故意的。 第三,学校内部路是有测速的,学校也是测速仪结合监控,加上校园内部限速行驶来管理的。职工子女对这些应该很清楚才是,怎么还会做出逼停这样的事呢?着实不能理解。 有意思的是,学校通报里面写着性质恶劣,还叫了派出所,但给出的处罚却是罚车不罚人,是三个月内不校内通行,想不通,这到底是高校没有罚人的权利还是不敢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