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38岁男子持续鸣笛和路人发生争执强行开车离开造成1死4伤的这个事情,我看到了一个评论,说是事发地小区旁边的业主,说出事故的这条路是市政道路,小区的居民把路堵住了,不准别人走,周边小区居民向街道、社区、政府反馈多次,一直没给解决,在这起事件前都反馈过,但是道路还是没通行,道路就很窄,这才酿成了这次的大祸。 不知道这位网友说的真的假的?但是这评论足够给38岁男子当作证词吧? 其实不管是小区居民故意霸占道路不让她人过,都不是可以撞死撞伤他人的理由,你完全可以下车报警,明明不是自己的错,结果一时冲动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了,何必啊? 所以奉劝各位开车的朋友,遇到此类情况就打电话报警,啥也别说,啥事也别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