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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一男子备受楼上租户噪音所扰,苦不堪言,于是,上百次进行投诉。楼上租户杠

四川成都,一男子备受楼上租户噪音所扰,苦不堪言,于是,上百次进行投诉。楼上租户杠不过男子,就退了租。房东不干了,认为男子就是故意找茬,安上了震楼器,专挑男子休息时间时间启动,对其进行报复,导致双方矛盾加剧。万万想不到,一日,房东手持锤子,找上门来,将男子锤伤。事后,男子报了警,警方的处理结果很意外。 据法制进行时,6月15日报道:杜先生原本过着平静的生活,因楼上租户彻底打破了。 自去年起,杜先生就饱受楼上租客噪音的困扰。 孩子的哭闹声、家具的挪动声、深夜的嘈杂声,让杜先生和家人苦不堪言,正常的生活与休息受到极大影响。 起初,杜先生试图与楼上租客友好沟通,可对方却无动于衷,依旧我行我素。 无奈之下,杜先生选择向物业反映情况,然而物业多次调解均无效果。 为了能重新过上安静的生活,杜先生开始频繁报警,次数多达上百次。 每一次报警,他都满怀希望,期待警察能帮忙解决问题,可每一次都失望而归。 警察来了之后,噪音问题往往只是暂时得到缓解,没过多久又会再次出现,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在不断投诉与等待中,楼上的租客终于不堪其扰,选择退租。 杜先生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终于可以松口气了,可没想到,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楼上房东得知租客退租的原因后,将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杜先生身上。 他认为是杜先生故意找茬,才导致自己损失了租金收入。 于是,房东开启了疯狂的报复行为,每天早中晚都会准时开启震楼器,那刺耳的震动声如同恶魔的咆哮,日夜折磨着杜先生。 除此之外,房东还时不时跑到杜先生家门口叫骂、打砸,让杜先生的精神濒临崩溃。 6月9日早上8点左右,正在家中的杜先生突然听到一阵剧烈的砸门声。 他透过猫眼一看,顿时惊恐万分,只见楼上房东手持斧子和锤子,面目狰狞地疯狂砸门,嘴里还不停地叫骂着。 杜先生吓得赶紧拿起手机准备拍摄视频留作证据,就在他打开房门的瞬间,房东猛地冲了进来,对着杜先生举起锤子就砸。 毫无防备的杜先生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措手不及,只能本能地用手去抵挡。 锤子重重地落在杜先生的手腕上,手背瞬间被砸破皮,钻心的疼痛从手腕传来。 然而,房东并没有就此罢手,看到杜先生拿着手机拍摄,他更加愤怒了,再次挥舞着锤子向杜先生砸去,嘴里还喊着:让你报警,让你投诉,今天我就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杜先生四处躲避,房间里一片混乱,家具被撞倒,物品散落一地。 在这单方面的殴打中,杜先生完全处于劣势,只能拼命保护自己的要害部位。 待房东发泄完怒气,大摇大摆地离开后,杜先生强忍着伤痛,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希望警方能严惩这个嚣张跋扈的房东,还自己一个公道。 可当警察到来后,却只是将此事当作普通的邻里纠纷来处理,这让杜先生感到无比心寒。 经过鉴定,杜先生受到轻微伤。6月14日,警方最终判定楼上房东因暴力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罚款600元。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给出不同看法,有人说:楼下也未必是省事人。有时候邻居间住着都多分理解和宽松会幸福很多,就怕跟那种事多人做邻居,一点小事小动静就小题大做。 还有人说:虽然是因为举报租户产生了纠纷,但是私闯民宅,持械行凶是刑事犯罪!怎么能如此判罚?私闯民宅是可以拘留,但是持续行凶即使没有造成伤害也是故意伤害罪!持械和空手完全是不同量刑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楼上租客制造噪音干扰杜先生正常生活,杜先生有权向相关部门部门举报,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 而警方在接到报警后,有责任依据相关法规对扰民行为进行处理,多次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嫌疑。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房东持械入室打人的行为性质更为恶劣,房东未经杜先生允许的情况下,手持锤子闯入杜先生家中并对其实施殴打,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警方方对房东处以行政拘留14日,罚款600元的处罚,是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内作出的决定 。 但从事件的恶劣程度和社会影响来看,仅给予行政处罚,似乎未能全面考量房东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若杜先生认为警方处理不当,他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邻里相处,贵在相互体谅。杜先生被楼上噪音困扰选择举报无可厚非,但上百次报警的方式,不仅消耗公共资源,也容易激化矛盾,间接导致租户退租。 而房东在事后不仅不反思,反而采取极端报复手段。如果双方都能多些沟通与退让,或许这场悲剧就能避免。 信源—《法制进行时》—2025-6-15。

评论列表

liuyang837
liuyang837 4
2025-06-15 16:44
这就是灭门案要发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