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差劲!”2025年,广西,一男子与女朋友分手后,就断了所有联系。5年后,女友嫁人并生子,男子突然找上门,要求女友归还恋爱期间发给她的79125.42元,女友拒绝后,男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那么,法院会支持男子的要求吗? 在法庭上,一名男子面色铁青,目光紧紧盯着坐在对面的女子,愤怒的说道:"你现在嫁人还有了孩子,日子过得挺好,可我这些年过得怎么样你知道吗?以前花在你身上的钱,你必须还给我!" 这位情绪激动的男子姓卢,而对面的女子是他的前女友苏小花(化名),他们在一起好几年,但因为一些事情分手了,可卢先生看到苏小花的日子越过越好,非常不舒服,就想要回曾经在她身上花的钱。 他们俩是在2011年通过网络认识的,那时候,卢先生特别喜欢苏小花,尤其是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会唱歌,一来二去,俩人频繁聊天,从音乐爱好聊到生活琐事,这样的交流持续了整整四年。 在这4年里,卢先生对苏小花的好感与日俱增,他觉得苏小花非常符合他找对象的要求,于是开始追她。 2015 年,卢先生开始通过转账的方式向苏小花表达关心。起初,他会在一些特殊的日子发送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比如在情人节发 520 元,寓意 "我爱你",在生日时发 888 元,希望给苏小花带来好运。 随着时间推移,卢先生不仅在节日里发送红包,平时也会给苏小花转去一些生活费用,支持她的日常开销。在卢先生看来,自己对苏小花的感情是真挚的,他希望通过这些付出让苏小花感受到自己的心意,也期待着两人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然而,感情的发展并未如卢先生所愿。2019 年,苏小花突然提出分手,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说觉得两人更适合做朋友。尽管卢先生十分不舍,多次尝试挽回,但苏小花态度坚决,分手后便断了与卢先生的所有联系。 此后,两人各自生活,互不打扰,卢先生虽然心里有些失落,但也慢慢接受了分手的事实,开始过着一个人的生活。 2021 年,卢先生从共同的朋友那里得知,苏小花已经嫁给了他人,并且生下了孩子,组建了幸福的家庭。而此时的卢先生,生活却并不顺利,工作上遇到了瓶颈,感情也一直没有着落。 看着曾经的恋人如今生活美满,自己却在生活中摸爬滚打,卢先生的心里渐渐滋生出一种不平衡感。他觉得自己在恋爱期间为苏小花付出了大量的金钱,这些钱都是自己辛苦挣来的,如今苏小花生活好了,却对自己的付出视而不见,这对他来说太不公平了。 带着这样的想法,卢先生开始整理恋爱期间的转账记录,一笔一笔地计算着自己的支出。经过统计,从 2015 年到 2019 年分手,他总共给苏小花转账 79125.42 元。卢先生认为,这些钱都是自己为了维持恋爱关系而付出的,现在两人已经分手,苏小花没有理由再保留这些钱,理应全部归还。于是,他找到了苏小花,提出了归还欠款的要求。 然而,苏小花却拒绝了卢先生的要求。在她看来,这些转账都是恋爱期间卢先生自愿给予的,属于情侣之间的正常消费和赠与,并不是借款。两人恋爱期间,自己也为这段感情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现在已经分手多年,卢先生突然来索要钱财,让她感到十分意外和不解。 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卢先生一气之下将苏小花告上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自己的 "损失"。 法庭上,卢先生情绪激动地陈述着自己的诉求,认为苏小花在分手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陷入困境,苏小花有责任归还自己曾经的付出。而苏小花则显得比较平静,她向法庭说明,这些转账都是恋爱期间双方的自愿行为,不存在借贷关系,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 法院经过审理后,最终判决苏小花无需归还卢先生所谓的 "恋爱开销"。 这起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有网友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恋爱期间的自愿付出是感情的一部分,分手后要求归还显得过于计较,而且像 520、888 这样的金额明显带有赠与性质,不该要求返还。 也有网友表示理解卢先生的心情,认为他可能在分手后生活不如意,才会想要讨回曾经的花费,但感情和金钱毕竟不能混为一谈。 那么,你对这起案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