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塞尔海战之后9天,1673年8月30日以荷兰为一方,西班牙、洛林和德意志皇帝为一方组成了正式联盟;并且赶走了法国驻维也纳的大使。几乎与此同时路易十四向荷兰提出了相当适度的条件,但是北部七省因为有了新的同盟国站在他们一边,并且有了曾给予他们有利支援的海洋为其坚强的后盾,便以更强硬的态度反对路易十四。在英国,人民和议会的呼声越来越高;新教徒的反感和对法国的宿怨,正如国家对国王的不信任一样与日俱增。尽管查理本人对共和政体的仇恨丝毫未减,可是他不得不让步。路易看到了正在聚集的暴风骤雨,按照蒂雷纳的忠告,决心从荷兰撤兵,离开危险的前沿阵地,并企图一面与西班牙、奥地利王室和德意志继续进行战争,一面则与荷兰单独媾和。这样就使路易恢复了黎塞留的政策,并且保全了荷兰。1674年2月19日,英国和北部七省联合体签订了和平条约。 由于《航海法》在英国与殖民地和波罗的海之间的贸易排除了荷兰人的势力,到1689年,这些海域的英国船只增加了3倍。英国海员数量同样的速度增长,为战争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战略资源,并且终结了荷兰人在航海技术上的领先地位。不过荷兰海军的逐渐削弱主要是1671年以后与法国之间跨不隔日持久的陆战所致(参见法荷战争、大同盟战争、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法国的进攻逼得荷兰也成为一个重要的军事强国,并开始寻求盟友,其中主要是英国。为了得到英国的支持,荷兰不得不在商业上做出让步。因此,尽管英国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英荷战争中吃了败仗,但最终还是利用这个战略机遇得到了好处。在下一个世纪里荷兰的海洋经济依然很强大,但再也不能重振雄风,回到1673年挑战英法联军的辉煌岁月了。保护主义的立法、占优势的战略地位以及军事力量的转移等,都使得英国能够削弱荷兰商业的垄断地位,为自身海上强权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战争的后4年,由于英国退出了战争,一直保持中立,从而使这场战争自然而然地失去了海战的性质。法国国王认为他的海军,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实力上,都不能单独与荷兰海军抗衡,于是也将其海军撤出海洋,而把他的海洋计划只局限在地中海,派一支或二支武装私掠船远征至西印度群岛。北部七省由于解除了来自海上的威胁,除在一段很短的时间里,曾热衷于进攻法国海军外,也缩减了它的舰队。战争逐渐变成了陆战,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其它欧洲国家参战。德意志诸邦逐渐与奥地利共命运,1674年5月28日议会对法宣战。这一代法国人没有很好地完成其国家所奉行的政策,因为奥地利已在德意志确立了霸权统治,荷兰也不曾被摧毁。在波罗的海,丹麦看到瑞典逐渐倒向法国之后,匆忙与德意志帝国合作,派出了15000人的军队。在德意志诸邦中只有巴伐利亚、汉诺威和符腾堡仍然忠实地与法国保持同盟。这样就使陆战吸引了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战争的主战场自然也就越过了法国东部边界,推向莱茵河,位于西属尼德兰境内。然而,当此战役正在激烈进行时,由于丹麦和瑞典成为交战双方,而使战争出现一次海上作战活动。对这次海上作战,除提到荷兰曾派出一个分舰队,在特龙普领导下,与丹麦舰队会合组成联合舰队,于1676年战胜了瑞典,并捕获其10艘战舰外,其它细节毋庸赘言。显而易见,荷兰的海上优势极大地削弱了作为路易十四同盟国的瑞典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