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各方责任,督促履行职责和义务,日前,《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自2025年7月16日起施行。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省人、车、路大幅增长,目前公路总里程42.5万公里、全国第1,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02万公里、全国第3,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年均增速5%左右,均位列全国第6,加之我省地形地貌和天气状况复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数虽逐年下降但绝对数依然居高,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此同时,网络货运、网约车、即时配送等新业态快速发展,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诸多新问题、新挑战。
夯实政府责任
细化相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规定》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相关数据联网共享,加强预防和控制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指导督促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此外,还对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职责作了细化和明确规定。
强化单位责任
明确重点行业领域主体责任
《规定》首先明确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包括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规范货物装载,劝阻、制止超员、违法超限超载等行为;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机动车使用、维修、保养、检查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检查,确保机动车安全性能良好;对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的专职驾驶人应当及时调整岗位;及时排查整改职责范围内的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隐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其次,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重点行业领域,如客运货运企业、网约车平台、客运货运站(场)经营者、货物源头单位、快递企业、即时配送企业、驾培机构、高速公路经营者、学校、共享单车企业等在道路交通安全中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新业态领域,《规定》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审核并保证实际承运车辆及驾驶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人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人一致。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落实人员安全教育、车辆安全检查和线上安全监管,防止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情形发生。快递、即时配送等企业应当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如:探索借助技术手段规范配送员驾驶行为;督促从业人员使用合法合规的车辆从事配送服务,并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合理确定配送时限、路线等规则。
加强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
《规定》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网络货运、网约车、共享汽车、共享单车、互联网物流、道路运输网络交易撮合服务、即时配送等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督促有关部门联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新兴行业、领域以及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牵头部门,明确职责,督促落实。
《规定》还对日常巡查监督、隐患督查督办、事故调查通报、工作评价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其中,《规定》强调,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严重的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挂牌限期整治,并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配置、资金保障、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