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6月17日讯(记者吕攀)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快速发展,直播行业实现了高速发展,“流量”也成为了“网红”的争夺对象。在争夺过程中,大量个人通过短视频平台充值“打赏币”。此时,短视频平台应向充值个人开具发票,但由于相关个人大多不索要发票,短视频平台在开展充值业务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富余票”,被虚开团伙盯上,成为其非法敛财的“金矿”。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深圳公安经侦部门、人民银行,成功查处一起与短视频平台“富余票”相关的虚开案。经查,虚开团伙通过控制深圳市泓某科技有限公司等75户空壳企业,利用短视频平台充值业务,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平台本应开具给真实充值客户的发票,实现“票货分离”;虚假抵扣后,进一步向下游企业虚开“信息服务费”品名发票。目前,该案犯罪团伙成员已全部落网。
税收数据察异常,多重比对现疑点
前期,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开展涉税违法态势分析时,发现辖区内75户企业开票金额突增。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75户企业由同一团伙控制,具有较大的虚开发票嫌疑。于是,检查人员对部分开票金额较大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发现均已走逃失联,判断这批企业为空壳企业,于是迅速成立检查组开展调查。
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检查组敏锐发现这批疑点企业的发票上游均为短视频平台。进一步比对发票进销项信息及纳税申报情况,发现相关企业从短视频平台取得“信息服务费”品名发票后,又继续为下游企业开具同品名发票,平进平出、毛利率几乎为零。检查人员不禁产生疑问,这是否符合企业经营常规。
资金数据添助力,锁定回流拨迷雾
为拨开眼前迷雾,揭开这些疑点企业的真实面目,检查组决定把梳理资金流向作为案件突破口。依托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检查组立即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反洗钱处开展合作,快速调取了与涉案企业相关的数百个资金账户。
随后,检查组立即开展资金穿透分析,形成资金流向图,发现资金流向错综复杂,流转账户多,既有公司账户又有私人账户。虚开团伙似乎想要通过复杂的资金流转来迷惑视野、掩人耳目。
检查人员紧盯各银行账户信息,按企业主体及关联人员进行归类,在资金分析工具的辅助下,最终发现资金由下游受票企业支付给疑点企业对公账号后,层层回流至下游受票企业关联人员个人账户,实现资金回流。同时,进一步对虚开企业对公账号资金流水开展分析后,发现其从未与上游短视频平台发生资金往来,存在明显异常。至此,检查组理清疑点企业资金走向,案件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紧盯目标收法网,关键证据还真貌
在与公安经侦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锁定虚开企业幕后犯罪团伙,固定虚开发票证据。在检查现场,一份由虚开企业向短视频平台出具的《承诺声明书》,引起了检查人员的重视。
据主犯梁某供述,部分个人为向“网红”打赏,在短视频平台大量充值“打赏币”,但并未向平台索要发票。梁某通过第三方获取了这些未开票的信息后,通过向短视频平台上传虚假《承诺声明书》,声称某账号开展的“打赏币”充值业务实际归属于其控制的公司,要求平台将“信息服务费”发票开具给相关公司。
至此,虚开团伙控制的75户空壳企业,成功获得了短视频平台本应开具给他人的“信息服务费”品名发票,取得了虚假进项、实现“票货分离”,并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进一步向下游企业虚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据此,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将该团伙控制的75户企业所开具的2.63万份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涉及金额12.7亿元,税额6154.6万元。
近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梁建苹等9名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3年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