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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考放榜后,一女子为儿子进名校,剑走偏锋,轻信“教育能人”男子所谓“内部渠

杭州,高考放榜后,一女子为儿子进名校,剑走偏锋,轻信“教育能人”男子所谓“内部渠道”,被带往多所名校实地“考察”后,豪掷270万“运作费”。直至伪造的“学籍档案”被校方戳穿,她才惊觉陷入骗局!报警后,警方顺藤摸瓜撕开黑色产业链:该团伙以教育公司为幌,伪造公章文件32枚,谎称“保送名校”“包进体制”,竟有30余家长被骗超千万!6月雷霆收网,20余名嫌犯落网,700万赃款追回。警方痛心警示:“没有用钱砸开的后门,只有处心积虑的陷阱!” 据河南经济报报道,高考结束后,杭州母亲王雅琴(化名)为让成绩不理想的儿子进入名校,经朋友介绍结识了自称"教育系统有人脉"的男子李国明(化名)。 李国明声称认识多所顶尖高校的"校领导",可通过"内部渠道"办理学籍,并出示伪造的"成功案例"文件。 为打消疑虑,他专程带王雅琴走访上海、南京等地高校,指着行政楼谎称"已打点好关系"。 深信不疑的王雅琴为"抢占名校名额",两个月内分7次向李国明转账270万元"运作费"。 然而直至开学,儿子学籍始终未落实。面对追问,李国明先是谎称"领导出差拖延审批",后伪造一份带有某名校公章的"学籍档案"搪塞。 王雅琴向校方核实发现文件系伪造,立即向派出所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李国明背后是一个层级严密的诈骗团伙,以"教育咨询公司"为外壳,下设"渠道组"(物色家长)、"话术组"(伪造文件)、"资金组"(转移赃款)。 通过伪造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等材料,线上线下同步宣传"保送名校""体制内就业"渠道。 期间,有30余名家长被骗,涉案金额逾1000万元,单笔最高达300万元。 2025年6月,杭州警方联动四川、山东等四省展开收网,抓获李国明等20余名嫌疑人,查扣伪造公章32枚、虚假文件200余份,追回赃款700余万元。 目前主要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爆出后,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最寒心的是‘熟人介绍’!我表姐也被类似骗局卷走80万,骗子利用的不是贪婪,是有人对‘关系’的信仰。 有网友说,这些家长真冤?270万够建三所希望小学了!一边说教育不公,一边砸钱插队,正是这种‘钞能力幻想’滋养了诈骗土壤。 也有网友说,别站着说话不腰疼!当你孩子离名校只差3分,看看能不能冷静?骗子是该重罚,但教育资源不均问题也该思考。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该如何评判呢? 1、李国明等人是否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诈骗罪,要求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进而造成财产损失。 本案中,李国明虚构“可操作学籍”的核心能力,利用团伙伪造公章、假造“成功案例”、带领参观高校等行为,系统性虚构了其影响教育行政秩序的能力,使得王雅琴等家长陷入错误认识,自愿交出“运作费”。 而事实上,李国明从家长拿到的钱并没有用于声称的“教育服务”,而是通过多层账户分拆转移,用于个人挥霍,符合合最高法《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收取财物后逃匿、肆意挥霍”的非法占有情形。 同时,李国明等人行为不同于民事委托中服务应有合理对价,270万元远超正常咨询费(通常千元级),且未提供任何实质服务,凸显诈骗本质。 鉴于涉及数额远超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李国明等人已经构成诈骗罪,。 同时,李国明等人或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可能面临数罪并罚。 2、犯罪金额如何认定(个人诈骗 vs 团伙犯罪)? 《刑法》第26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本案中,如李国明主导设立公司架构、制定诈骗流程、控制赃款分配,各小组(话术组、资金组等)在其指挥下协同犯罪,形成有机整体,有内部培训记录、分赃账本等证据能够证明李国明对全部诈骗环节具有绝对控制力。 则李国明将被认定为主犯、首要分子,团队所犯的罪行均将纳入作为其评判依据。 也就是说,李国明一旦被认定首要分子,将对诈骗的千万总额担责,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赃款追缴与退赔责任如何划分? 《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本案中,警方追回了700万元,但无法满足全部受害者,若追赃不足全额退赔,按被害人损失比例分配,而非“谁先报案谁先得”。 对于不足部分,则受害人只能继续追索。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看法!#万能生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