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女孩87年的,算是剩下了。
早年长得可好看了,现在的样子已经失去女孩本该有的外貌。
一句话,已经老了,近40岁又不工作,能好到哪里。
她叫秋霞,外省来广州的,与父母定居在广州。
父母对她很重视,把唯一的房子还写上秋霞的名字。
秋霞本科毕业后,也工作过,恋爱过,恋爱的对象是法国小伙,两个人有外出旅游的经历,正当法国小伙想带秋霞回法国的时候,秋霞的妈妈有意见了。
秋霞的妈妈对女儿说,你到法国可以,但是,把房子的名字更改一下。
女儿不同意。
要不,放弃爱情拿房子。 要不,拥有爱情丢房子。
后来,秋霞与法国小伙今手了。也不工作了,应该有十年了。
约一年前,秋霞一家还搬走了,房子出租了。
这中间,谁对谁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