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北京,一男子和自己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仅有一面之缘,谁知对方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告上了法庭,原因竟是为了防止男子和她争抢母亲的房产!男子表示太冤枉:我都快60岁了,至于把我告了吗! 说起来这事挺戏剧性的,北京有个快 60 岁的冯先生,这辈子头回进法院,还是以被告的身份。 告他的不是别人,是他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俩人长这么大,拢共就见过一面。 这事搁谁身上不得犯迷糊? 冯先生在求助视频里直叹气:“我都快六十了,至于把我告了吗?” 这事得从妹妹整理母亲遗物说起…… 老太太去世后,妹妹在家翻出一份旧判决书,这才知道自己还有个亲哥哥。 原来啊,母亲早年结过一次婚,生下冯先生后又改嫁,才有了这个妹妹。 这么多年来,两边几乎没什么联系,妹妹打小就不知道有这么个哥哥存在。 可发现哥哥后,妹妹没觉得是惊喜,反倒觉得是威胁,老太太留下一套房产,妹妹担心这房子里有哥哥的份额,干脆先下手为强,直接把冯先生告上了法庭,目的很明确:让法院判房子全归自己。 冯先生接到传票时彻底懵了。 “我连我妈有几套房子、在哪儿都不知道!” 他跟记者念叨,自己对母亲的财产状况压根不了解,更没想过要争什么房产。 在他看来,妹妹哪怕提前打个招呼,坐下来聊聊,这事也不至于闹上法院。“都是有血缘的人,犯得着吗?” 其实兄妹俩的疏离早有根源。 冯先生说,他就见过妹妹一次,还是在很多年前,那时候妹妹还不知道他的身份。 母亲再婚组建新家庭后,两边几乎断了联系,冯先生对母亲后来的生活了解不多,妹妹更是完全不知道自己有个哥哥。 这种家庭结构下,血缘关系成了最模糊的存在,名义上是兄妹,实际上跟陌生人差不多。 而很多人都知道,要是没有遗嘱,冯先生作为母亲的儿子,跟妹妹一样有继承权。 可妹妹手里握着一份公证遗嘱,老太太在遗嘱里写得清清楚楚:房子全归女儿。 妹妹怕的就是万一遗嘱有啥问题,哥哥突然冒出来分一杯羹,干脆提前用法律手段 “止损”。 如今,法院正在核查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遗嘱是真的,那房子肯定归妹妹,冯先生基本没机会。 有意思的是,法官还说,这案子大概率就是走个流程,因为遗嘱是公证过的,效力比较高。 换句话说,冯先生可能就是被妹妹拉来法院 “走个过场”,避免以后节外生枝。 这就让人有点唏嘘了。 冯先生从头到尾不知道房子的事,也没动过争抢的心思,结果被亲妹妹当成了 “潜在威胁” 告上法庭。 他在法庭上感慨:“让我妹妹给我开眼了。” 这话里的无奈,任谁都能听出来。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吵成了一锅粥。 有人觉得妹妹做得太绝:“就见过一面的哥哥,至于这么防着吗?先沟通一下不行吗?” 还有人猜测,说不定冯先生平时跟母亲走动少,没尽赡养义务,妹妹才这么放心告他。 也有人觉得,妹妹可能是怕万一遗嘱有问题,哥哥真来争产,提前起诉也是 “自我保护”。 但更多人感慨的是亲情在利益面前的脆弱。“就为套房子,亲兄妹闹成这样,至于吗?” 有网友说,“就算遗嘱有效,这妹妹的做法也太伤人心了。” 还有人替冯先生委屈:“人家压根没惦记,你却把人当贼防,这算哪门子亲戚?” 这案子其实给不少人提了个醒。 家里关系复杂的,立份合法有效的遗嘱真的很重要,能省掉不少麻烦。 但反过来想,要是妹妹当初肯先找哥哥谈谈,把遗嘱的事说清楚,冯先生说不定也就认了。 就比如冯先生他自己都说了,“不太可能会要这套房产”。 可现在直接闹上法院,就算妹妹最后拿到了房子,这兄妹情分怕是也彻底没了。 血缘关系本是亲近的基础,最后却因为担心 “被抢” 而对簿公堂,怎么看都有点可悲。 就像冯先生说的,他快 60 岁了才第一次当被告,还是被亲妹妹告的,这事儿的戏剧性背后,透着的全是人情冷暖。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