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交通规则的理解和遵守意识较为淡薄,驾驶技能也远不及成年人。一旦违法上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近日,海南交警曝光多起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无证驾驶违法案例。
文昌交警日前接群众举报,董某玮于6月17日将其机动车交由3名未成年人许某鹏、黄某康、陈某驾驶。接报后,交警立即启动响应机制,迅速核实举报信息并同步指令路面执勤警力及监控巡查岗位进行查缉,涉案人员及车辆被第一时间查获。经查证,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最终,董某玮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处罚款2000元;许某鹏、黄某康、陈某因无证驾驶,分别被处罚款1500元,扣留机动车。
6月18日,屯昌交警接到预警信息,一辆琼A号牌小轿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接到预警信息后,交警立即进行研判分析。经查,彭某某(15周岁)于6月18日1时23分在环西路段无证驾驶机动车;韦某某(15周岁)于6月18日4时11分在环西路段无证驾驶机动车;利某某(17周岁)于6月18日5时35分在西昌镇仁教村路段无证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他们所驾驶的车辆是朋友租来的,利某某趁朋友不在,偷偷拿走了小车钥匙,并与其他三人开车外出游玩“兜风”。最终,利某某、彭某某、韦某某因无证驾驶,分别被处罚款1500元,并通知监护人加强教育监管工作。
另外,琼海市、定安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等市县的交警部门查处多起未满16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如琼海市学生陈某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30元,责令恢复原状,通报学校进行教育,督促家长加强监管。定安县学生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处以罚款30元,通报学校进行教育,督促家长加强监管。
交警介绍,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机动车须年满18周岁且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骑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好安全头盔,乘坐汽车应系好安全带。
交警提醒,暑假期间,恳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记者杨作品编辑程偲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