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次132为什么被质疑涉嫌虚假诉讼?因为在那次诉讼中,都没有搞清楚姚策在哪个医院出生,甚至没有搞清楚郭杜策是否有资格起诉淮河医院,自然也没有搞明白姚策患病与出生的医院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 郭某和杜某的身份存疑,并且没有提供任何在淮河医院生孩子的证明材料,使用的还是许敏宝的出生证明。 转换成大白话,也就是说,姚策是在淮河医院出生的吗? 什么都没搞清楚,弄明白! 有人就敢起诉,有人就敢辩护,有人就敢判,淮河医院就敢赔。乱呢!你搞笑一个吧! 所以,那次的诉讼,起诉人,辩护人,判案人,赔偿人,都跑不掉。 那次的132,这个病孩子,假如没有在那里出生,却赔了,赔偿款也拿了,妥妥的涉嫌虚假诉讼。 这次的52,这个病孩子,是不是需要确定一下他到底在哪里出生呢? 拿出他的1992年6月16号的淮河医院出生证明,搞清楚他在哪里出生,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