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议会高票通过法案,格陵兰岛主权易主。94票赞成,11票反对,丹麦议会高票通过“防务合作协议”。协议内容显示,美国在格陵兰岛上具有自由军事驻扎权,享受驻外法权,军事人员可以自由进入格陵兰岛。这和丢失格陵兰岛主权有何差别? 协议实质:主权的分层侵蚀 尽管法律上未转移主权,但协议通过三重机制实现对格陵兰岛的 “软控制”: 军事指挥权架空:协议将格陵兰防务从北约欧洲司令部划归美军北方司令部,使该岛脱离欧洲集体防御体系,成为美国北极战略的直属军事基地。美军可 “自由部署、独立运行”,甚至无需丹麦政府协调即可行动。 司法主权空心化:协议规定美军人员在格陵兰犯罪由美国军事法庭审判,丹麦司法系统无权介入。这种 “治外法权” 远超《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的外交豁免范围,实质是将部分司法管辖权让渡给美国。 资源控制权转移:协议隐含对格陵兰稀土、石油等战略资源的优先开发权。美国国防部《国防授权法案》已将格陵兰纳入关键矿产供应链管理体系,而丹麦政府在资源分配上的话语权被大幅削弱。 这种 “主权分层出租” 模式与美国在太平洋岛国的《自由联合协定》类似 —— 通过军事和经济捆绑逐步实现实质控制,却避免承担正式主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