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出租的房子和鱼塘,被卖给了第三方。虽然原房主向租户和买家都告知了情况,但租户还要用房,买家着急装修,三方闹得不可开交。7月中旬,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主转卖在租住房、鱼塘而引发的租赁纠纷。
图片由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提供
2022年6月,加格达奇区白桦乡白桦村村民施某将鱼塘及鱼塘配套的住房出租给同村的王某,双方以每年3万元租金的价格签订了五年租赁合同,王某一次性支付施某15万元租金。2024年9月,施某与万某签订了房屋及鱼塘转卖合同,并在转卖合同中明确了王某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并将转卖一事告知了王某。为了更好地履行王某的租赁合同,施某将五年的租金15万元一并转给万某。万某在接管房屋及鱼塘后未经王某同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且万某雇佣的工人一直居住在房屋内。王某认为在其租赁房屋及鱼塘期间,万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因此,王某要求施某和万某返还其全部租金15万元,并诉求获取合同违约金60万元,共计75万元。三方因为到底是谁侵犯了谁的权益闹得不可开交,最后三方共同向大兴安岭地区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员接到申请后,耐心倾听了三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在深入认识到纠纷的核心问题后,调解员向三方当事人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地指出了三方所拥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同时积极引导三方换位思考,并提倡他们以互谅互让的态度进行协商。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万某退还王某租金7.5万元,王某的租赁合同终止。至此,因房屋、鱼塘租赁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李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