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女子和丈夫在外打工,15岁女儿带闺蜜回家住,没想到,闺蜜又叫来一男孩,这男孩半夜将1个金手镯、2条金项链,一共50多克黄金拿走,价值4万多,和同伴只卖了18000元,还弄丢一条金项链。 女子崩溃大哭,这些首饰可都是她的心血啊! 最让人窝火的是,这男孩未满16岁,法律管不了刑责,家长们还一个个甩锅:不是说孩子找不着,就是让先抓了再说。 可人家王女士在外干四个月才挣一万,这些首饰是她咬着牙都舍不得碰的家底啊! 别总拿“孩子小不懂事”当借口,小不是偷东西的理由,家长甩锅更不是办法。 法律说监护人得赔,就得有办法让这话落地。不然辛苦人受了委屈,公道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