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德国总理默茨在访问英国期间,签署了《英德双边友好与合作》条约,被称为是二战结束之后,英德之间最重要的双边协议。尤其是其第3条规定了一方遭受攻击时,另一方的援助义务。那么如何理解这个条约?既然都存在北约了,为何英德还需要单独缔约呢? 首先英德在这个条约的最开头,就明确了将俄罗斯作为共同的应对目标,这也是双方缔约的最主要目标。实际上,英德两国在北约内部已经有了共同防御的义务,尤其是在北约第5条的约束之下。但最大的症结点在于,北约的决策需要集体一致,而且受到美国战略的制约。因此,北约第5条看似强大无比,但现实当中存在着较大的“制约因素”。 因此,英德这次签署的共同防御条约,本质上也是表明了对北约和美国的怀疑情绪。正是由于北约和美国是否出兵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北约内部的其他国家开始转向“双边合作”,通过“双边条约”的方式来明确共同防御的义务,这可能是未来一个新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