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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白酒包装?仁怀两人栽了

在仁怀,白酒产业是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而商标标识作为白酒企业知识产权的核心,凝聚着企业多年的心血,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基石。

2023年,董某某受高额利润诱惑,萌生了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包装材料的念头,并招募李某某,在仁怀市选门面作仓库,专门存放和销售从“上家”购进的大量假冒某知名酒业包装材料,妄图隐蔽地牟取“黑心财”。

2024年1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出击,成功查获该仓库,清点出大量假冒包装材料,包括639个假冒外箱、12970个防伪标志、1270个酒瓶、1798个物流标、658个瓶盖、420个职工专用酒外箱、6100条包装丝带等。

经查,自2023年10月起,董某某和李某某通过销售这些假冒材料非法获利共计26000余元,李某某作为帮工获1500元工资。经某酒业公司鉴定,这些材料均为假冒产品。

2025年4月,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某的行为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鉴于具体情况,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0元。李某某的行为同样构成该罪,但考虑到其是从犯,有坦白情节,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为保护仁怀白酒企业合法权益,仁怀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建议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李某某进行处罚。7月4日,该局回复已对李某某罚款3000元。

检察机关提醒,知识产权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任何侵犯商标标识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广大群众应增强法律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媒记者:陈义鹏通讯员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