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证监局在2025年7月18日发布公告,指出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地质”)存在多项违规事项,并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违规对外担保问题突出
金山地质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明显违规。2023年10月和2024年11月,公司审议并披露的为烟台泰临城市配套服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事项中,审议和公告的相关贷款期限与实际期限不一致。另外,2024年4月,山东神中矿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关联企业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涉诉金额达1080.98万元,在诉前调解中公司被追加为被告,后续为贵邦矿业997.6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构成关联担保。然而,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重大诉讼,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该关联担保。
关联交易违规频发
在关联交易方面,金山地质也存在诸多问题。2023年11月,公司将名下探矿权转让给关联企业龙口市金泽矿业有限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该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对方仍未支付220万元探矿权转让款。2023年12月,公司与关联企业烟台刘杨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年租金10万元,租期15年,同样未及时审议并披露。2022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龙口市华宏黄金有限公司34%的股权以1700万元转让给关联企业龙口市阜山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对方尚有1300万元转让款未支付,公司也未及时披露该事项。
其他违规不容忽视
除上述问题外,金山地质还有其他违规行为。2024年4月,因股权转让纠纷神中矿业起诉公司和贵邦矿业,涉诉金额1714.80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重大诉讼。2024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敖汉旗齐瑞隆矿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50万元,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该事项。
金山地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要求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归还欠款,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并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若公司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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