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香港永居核实有超过180天不在港记录
今天,收到一位朋友的消息,有超过180天不在港记录,幸运成功换上永居了。给大家分享下经验👇
.
首先,超过180天不在港申请永居真的很麻烦,需按照入境处要求提供好完备证明的材料。在递交申请和见主任都要解释,这点很重要。
.
➡️不在港期间通常性居住的证明文件:包括香港租约、工作证明、每月入息/薪金纪录、强积金供款单(含每月供款)、薪俸税缴纳通知书/显示提交税项的年份及实际金额)、香港公司支付每月薪金的银行纪录等
➡️详细说明申请人不在港期间他的家人(已婚者指配偶、子女;未婚者指父母)身在何处,如家人为香港居民,请提供香港身份证副本。如他们在香港通常居住,就提供证明文件。
(👆以上是入境处的原话摘录)
.
根据入境处的表达可以清晰知道👉我们需要做什么,以下是我们当时准备的递交材料,按重要顺序排列好了:
.
1️⃣不在港解释信⭐⭐⭐⭐
✅按时间顺序解释(如有多段超半年不在港,记得分段解释),像出国留学、外派、口罩等,并附上出入境证明,工作证明等,蕞主要看你能否抓住重点,避开雷区了。
✅解释完原因后,还需另外说明7年间与港的联系,如开办公司,孩子上学,买房租房等家庭主要成员与港的联系。
✅同时加上未来的计划,附上一份清晰有条理的证明,增加通过的几率。
.
2️⃣对香港实质贡献
✅即稳定的工资税收和mpf⭐⭐⭐⭐⭐
我们可以看到政府证实通常性居住的要求里面,最大篇幅的文件都是关于工作及其收入的,提供完备的证明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永居的人来说要重视你在香港产生税收和缴纳mpf的持续性。注意在港受雇工作证明和自雇证明,两者资料不同。
✅如果未能达到缴税指标要求,可以写未达入息说明书解决,这点尤其需要专业人士把关❗
.
3️⃣是否在港有惯常住所⭐⭐⭐
✅在港的租约,水电单等
.
4️⃣不在港期间家人的居住⭐
✅通过家人与港联系佐证主申人
.
5️⃣一些成本不高的辅助⭐⭐
✅换领香港驾照
✅办理香港电话卡并持续使用
✅其他证明如保险单、在港就读证明、流水单、捐款记录等。
.
⚠️最后提醒大家,若无法长期在港,还是建议主申请人要保持一定的入境要求:
✅续签建议:每半年去2-3次香港,每次待5天
✅永居建议:每年抽2-3个月时间前往香港,做好在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