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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年,知府李芾让心腹沈忠将他全家都灌醉,含着眼泪说:“杀我全家,再杀我!”

1276年,知府李芾让心腹沈忠将他全家都灌醉,含着眼泪说:“杀我全家,再杀我!” 沈忠“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拼命磕着头:“大人!我下不了手!”李芾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说:“这是军令!” 沈忠的额头在青石板上撞出红痕,血珠顺着眉骨往下淌。他看着内堂里歪倒的身影——李芾那刚满八岁的小儿子还攥着半块桂花糕,夫人腕上的玉镯滑到了手肘,老母亲的银发簪斜插在发髻上,酒气里混着淡淡的安神香。这些人昨天还在帮守城的士兵缝棉衣,夫人亲手熬的姜汤,连城墙根的乞丐都分到过。 “大人,城还没破啊!”沈忠的声音劈得像被刀割过,“巷战的刀斧都备好了,小的们能护着您冲出去!” 李芾没接话,只是从怀里掏出块皱巴巴的帕子。那是三天前城防图被老鼠咬坏时,夫人给他擦汗用的,边角还绣着朵没完工的梅花。他摩挲着帕子上的针脚,忽然笑了一声:“去年中秋,你说想娶城南布庄的阿翠。我答应过,等退了敌就给你做媒人。” 沈忠的眼泪“哗”地涌出来。他跟着李芾守潭州三年,见过大人在城楼上嚼着生米指挥作战,见过大人把最后一件棉袄塞给伤兵,却从没见过这样的李芾——背驼得像座老山,眼眶红得像要滴血,却偏要挺直腰杆。 “你以为我舍得?”李芾的指甲掐进掌心,血珠滴在青砖上,“可元兵破了城,男人会被挑在枪尖,女人要被拖进营里。我李家世代忠良,不能落得那样的下场。”他指着内堂,“他们醉着走,没痛苦。这是我能给他们的,最后一点体面。” 沈忠咬碎了牙,颤抖着摸出腰间的短刀。刀是李芾给的,去年他在乱箭中救了大人,大人说“好刀该配好汉子”。此刻刀刃映着烛光,晃得人睁不开眼。他先走到老夫人身边,老人家的呼吸匀净,嘴角还带着笑,许是梦到了家乡的稻田。沈忠闭着眼划下刀,刀身撞在玉镯上,“当啷”一声脆响,像敲碎了整个潭州的月光。 等他走到李芾面前时,短刀已经染透了血。李芾正对着铜镜整理官袍,领口的盘扣系得一丝不苟。“沈忠,”他转过身,声音稳得像块石头,“记住,别死在我前头。等会儿开城门,你混在难民里走。” “大人!” “听着,”李芾抓住他的手腕,把刀按在自己心口,“把我这身官袍带出去,找个向阳的地方埋了。告诉外头的人,潭州知府李芾,没降。” 刀锋没入皮肉的瞬间,沈忠听见城门外传来震天的呐喊。元兵开始爬云梯了,守城的士兵在嘶吼,箭矢穿透木盾的声音像暴雨打在窗纸上。李芾看着他,忽然眨了眨眼,像在说“不疼”。 后来沈忠真的逃了出去。他把染血的官袍裹在怀里,一路向南跑,听见身后传来火光爆裂的声响——那是李芾早就安排好的,等他走了,就点燃知府衙门,“不能给元兵留一根檩条”。 有人说李芾太狠,连自家骨肉都杀。可那些在城破前跳井的妇人,那些抱着孩子撞墙的百姓,都在用性命证明:有些时候,死不是懦弱,是比活着更需要勇气的选择。李芾不是不爱家人,他是把“李家”这两个字,看得比血脉更重。 沈忠后来在衡阳当了个货郎,走街串巷时总带着块桂花糕。他没娶阿翠,只是每年清明会往潭州方向走一趟,在路边埋块新做的糕。风穿过竹林时,像极了当年李芾在城楼上喊的那句“守住了,咱们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