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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执行促案件和解

近日,南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福建省石狮市,对拖欠货款的被执行人陈某展开异地执行行动,通过巧妙抓捕、耐心调解,最终促成案件执行和解。

2020年,原告江西某纸业有限公司为被告陈某与其丈夫邱某(已去世)提供印花原纸,但陈某一直拖欠货款未付,纸业公司诉至南城县人民法院。2024年7月,法院判决陈某向原告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陈某未按生效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原告于2024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陈某除零星存款外,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立案执行时,陈某已回到福建,执行干警无法掌握其行踪,案件陷入僵局。

今年3月,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7月,申请执行人发现陈某居住在石狮市。执行干警迅速办理相关手续,赶往石狮市开展异地执行工作,最终将被执行人陈某带往石狮市人民法院。在调解室中,执行法官向陈某释法明理,但陈某仍试图逃避债务。于是,执行干警准备异地拘留手续,即便如此,执行法官仍未放弃执行和解的可能,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及陈某家属沟通协商。当晚,陈某弟弟同意代偿5万元,并为后续还款计划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也接受了该方案,该案圆满达成执行和解。(邓小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