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多位检察系统代表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张晓波是来自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主要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从检19年来,张晓波有18年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
▲检察官张晓波
谈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张晓波说,自己的理解是,办案归根到底就是要在法、理、情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老百姓的“踏实”,
是对办案效果的最好肯定
张晓波平时主要工作包括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以及开展相关诉讼监督等。他表示,最高检提出“三个善于”,也就是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体现公平正义,这是高质效办案的行动指南。
张晓波介绍,他们专案组承办的一起非法集资案中,犯罪嫌疑人开发的楼盘资金断链、工程停摆,涉及300余名群众,3000余万元群众集资款没有着落。收到案件后,其所在检察院没有简单起诉结案,而是积极说服犯罪嫌疑人主动配合,与当地政府紧密协作,最终成功盘活楼盘,为群众追回了血汗钱。
“一个大爷拿到钱后说‘钱回来了,心里就踏实了’。‘踏实’二字,既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是对我们办案效果的最好肯定。”张晓波说。
刑案对当事人是“天大的事”
检察官要尽“天大的责”
在张晓波18年的基层检察工作经历中,办理了大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张晓波表示,“大案”“小案”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小案”。特别是刑事检察案件,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需要检察官尽“天大的责”。
“多听听案件背后的故事,是我多年办案的习惯。每次询问犯罪嫌疑人,我都会与他们拉拉家常。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提讯犯罪嫌疑人快结束时,他问了我一句,‘检察官,明天还会下雨吗?’我很好奇,他被羁押在看守所,为什么突然关心天气。经过深入交谈,原来他承包了大片菜地,近日连续多日下暴雨,他心急如焚,同时对自己的行为也十分懊悔。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逮捕、不起诉决定。最终,地里的菜苗得救了,被害人还成为犯罪嫌疑人经营农场雇佣的新员工。”张晓波说。
张晓波同时指出,“小案”不等于可以一味从宽,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哪怕再小也要坚决依法惩处。他所在的四川省南充市是一个农业大市,近年来,他和同事们对向农民售卖“假种子”“假农药”的行为始终坚持从严打击。
张晓波介绍,2024年,他们办理了一起销售假种子案件,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将最初一起销售1000余斤“假大豆种子”的小案,办成一起跨省销售35吨“假大豆种子”的大案。制假售假者最终得到严惩,庄稼地里种上了放心种子,农民丰收有了坚实保障。
“三个管理”带来“一升一降”
让检察官从“事务员”回归“办案员”
业务能力提升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张晓波表示,严格落实最高检提出的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即“三个管理”,对于办案人员来说,主要是落实案件质量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也是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的关键。
“三个管理”给基层办案带来的变化,在张晓波看来体现为“一升一降”。“降”的是事务性负担。以前办案,事务性工作较多,检察官提升业务能力的时间投入有限。“升”的是更高的办案要求,以及随之而来的责任。“最近我就办了一起陈年命案,为了完善证据体系,在办案期间,我详细走访了当年每一位办案人员,多次到案发现场核实相关证据,在审查案件中不断提升自身的办案能力。”
张晓波表示,“一升一降”,让检察官从“事务员”回归“办案员”,专心致志地把每个案件办得更精细、更精准,案件质量得到保障,办案人员的能力也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