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王灵婧
通讯员张剑武黄海燕
29日,记者获悉,近日,永泰一男子未经批准许可私自安装加油装置,非法经营、储存柴油牟利,永泰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赖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案也是自2023年1月1日全部柴油被列为危险化学品以来,永泰法院判处的首例涉柴油危险作业罪案件。
2023年1月至7月,被告人赖某某发现永泰县多处工地的工程机械车需要添加柴油,为从中牟利,在明知自己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储存柴油,并存放在自己改装的配有油桶及简易加油装置的面包车内,后将“0号柴油”运至永泰县多处工地销售。经查,被告人赖某某售卖成品“0号柴油”金额共计406213元,从中非法获利10000元。
2023年7月12日,永泰县公安局查获被告人赖某某并依法扣押了其犯罪所使用的小型普通客车及加油桶、加油机、加油枪等作案工具,到案后被告人赖某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全部退赃。
经评估,被告人赖某某的柴油零售业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经营条件。该加油作业区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有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加油作业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该加油作业区的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紧急切断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管理等方面均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该项目存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判定的8项重大事故隐患。
永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性,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的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赖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赖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提醒,汽油、柴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买卖、存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作业活动,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勿因一己私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加油者应选择正规加油站,切莫贪图低价、方便去加“黑油”;群众如发现此类非法贩卖汽油、柴油的行为,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审核:白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