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在全市范围内
正式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
这是我市首次推出此项登记服务
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新增的“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
将从法律条文走进市民的生活实践
居住权究竟是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
打了个形象比方:
“就像给住宅上了一把‘居住保险锁’,权利人可以合法占有、使用他人住宅,满足生活居住需求。”
它既可以通过遗嘱、遗赠设立,也能凭合同约定产生,但有个关键前提——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后居住权才正式成立。
△AI生成图片
居住权常见应用场景有哪些?
例如:
老人想把房子提前过户给子女,又怕晚年没地方住,可以通过登记给自己保留终身居住权。
夫妻离婚时,一方为经济困难的前配偶设立居住权,保障其暂时居住。
打算办理居住权登记的市民,可携带申请材料直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办公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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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思明区、湖里区: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
海沧区: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集美区: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同安区: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翔安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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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道衡综合: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