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重庆一公司丢弃70公斤变质的辣椒,辣椒面,被市场监管局查到后,以“大量浪费食品”为由,处以了5000元的罚款。 2023年11月,重庆有家食品加工厂,因为70公斤变质辣椒和辣椒面的事儿,被市场监管局给“关照”了一下。这辣椒啊,受潮发霉得跟地图似的,谁吃了谁得后悔。厂方也挺自觉,报备之后就给扔垃圾站了。结果呢,市场监管局一来,说这是“豪华浪费”,按照《反食品浪费法》,直接给开了张5000元的罚单。厂长李某那是一脸懵,心里直嘀咕:这变质玩意儿,扔了还犯法了? 说起来,李厂长在食品加工这行当里摸爬滚打十几年,靠着辣椒酱打下了一片天,手下养着上百号人呢。每年辣椒丰收,他都是从农户那儿大批大批地收,仓库堆得跟小山似的。可仓库大了,事儿也就多了,受潮、发霉、长虫,那都是家常便饭。那天一检查,70公斤的变质辣椒就被揪了出来,李厂长赶紧报备扔了,没想到第二天市场监管局就找上门来了。法条写得明明白白,就像《反食品浪费法》里头说的,食品经营者得好好保管吃的,别让东西白瞎了,浪费太多可是要挨板子的。但这就有个问题了,那发霉的辣椒,还能叫它“食品”吗?还能往嘴里塞吗?显然不能啊!可要是扔了,还要被罚,这哪是浪费啊,这是讲究安全好不好! 这处罚一出来,网上那叫一个热闹。有人拍手叫好,说浪费就得治;可更多人心疼那些厂家,心想:难道要让厂家把发霉的辣椒做成酱?那可真是要出大乱子了。食品安全和食品浪费,就像两座大山,把企业夹在中间,怎么做都不对。 执法这事儿,得讲法,也得讲理。法规是为了防止浪费,可不是为了罚而罚。发霉的辣椒,已经没法用了,扔掉那是必须的。法律也说了,要“合理、高效处置剩余食品”,可没说变质的东西也得留着。要是执法只看字面意思,不问青红皂白,一罚了事,那罚的可就不是浪费了,是企业的活路啊!这厂子啊,不是心里不想规矩点,实在是有点儿懵,不知道该把那些变质的原料往哪儿打发。要是有人能指条明路,让这些玩意儿去堆肥啊、做饲料啥的,那执法不就变得人性化多了嘛,法规也跟着沾光,有了实际意义。不然的话,下回再有这些变质的玩意儿,企业估摸着连扔的手都得哆嗦,生怕哪儿不对付。到那时候,可就真成“窦娥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