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证女事件
当地通报
今天(3日)上午,广西亮证女事件官方通报。我梳理了一下,用三分钟时间,告知大家通报到底说了什么。
第一,亮证女是谁?
通报称,事情发生在7月22日。亮证女、奔驰车女司机为侯某某,28岁,户籍地址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某村,是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员工,非公职人员,父母均为防城区江山镇某村村民。
第二,亮证女亮的是什么证?
通报称,侯某某所亮证件,系丈夫黎某放在车上的个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亮证是为了吓唬李某某,以达到让其退让目的。
第三,奔驰车是谁的?
侯某某驾驶的奔驰车,是她今年1月购买的二手车,购车价17.8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7.8万元,车主为其本人。
第四,车上男子是谁?
事发时,侯某某车上两名搭乘人员,分别为其父亲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
第五,为什么当场报得出受害人李某某的个人信息?
通报称,亮证女与受害人李某某,互不相识。但亮证女的父亲侯某海,认识受害人及其父母。侯某海下车交涉认出了李某某。
第六,是否用过“警务通”或其他查询信息工具?
通报称,没有。
第七,为何受害人报警未受理?
7月24日,受害人李某某报警。值班民警查看行车记录仪视频,未发现有肢体冲突和财物损失,遂告知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通报称,调查组分析认为,民警接报警工作符合警务工作规范。
第八,为何民警深夜上门要求删视频?
通报称,亮证女与其父亲、丈夫,31日晚报警,称车辆信息被公布。亮证女之父自称知道受害人住址,但没有联系方式,请求民警陪同解决此事。
接警后,派出所派出1名民警和1名辅警,陪同报警人,于22时17分许到达李某某家中。通报称,民警是转述了报警人“让其删除视频、进行道歉”两个诉求。
通报还称,在此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和程序失当行为,但表述不够规范严谨,已对其严肃批评教育。
看完整个通报,我的感觉,很怪异,所以在梳理的时候,用了不少“通报称”。官方通报奔驰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事件亮证逼迫让路证件不能成为威胁工具热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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