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96号)有关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的规定,经申报资料评审、实地考察、评估等程序,现对申请为韶关市浈江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
公示期间,企业、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如对所公示的拟认定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窗口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