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孩的“性开放度”让人“震惊”!去男朋友打工的饭店工作,入职一周和厨师发生2次性关系,这得多随便? 事发深圳,王某介绍女朋友小水到自己打工的饭店工作,进去第一周就和厨师刘某涛发生了2次性关系,第三次她拒绝了,并将这个事情告诉了自己的男朋友王某和表哥田某。于是男朋友和表哥就找到厨师刘某涛,想要“用钱解决”。协商不成,遂报警。 报警后,刘某涛被判刑强奸罪,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刘某涛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刘某涛继续上诉到广东省高院,历经4年的审理,广东高院最终确认刘某涛强奸罪名不成立。而且在刘某涛被捕以后,小水曾向刘某涛亲属表示,只要给10万元,她就撤案。 对于小水等人是否涉嫌勒索我并不想评论,但是对于小水的“性开放度”不得不说让人咋舌。与陌生人一周之内发生2次性关系,还有一次未遂。这得是什么认知,得是多开放,才能做出这样事? 我一直是理解不了的,一些女性可以随意与他人发生关系。她们对亲密关系的严肃性缺乏审慎态度,是一种扭曲的情感观念。有人知道这是什么心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