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有一女子车祸受伤需输血。她曾无偿献血达24年,血站为奖励其善举,为她报销了5180元。这一举措既体现对献血者的回馈,也彰显了社会对奉献精神的敬重。没想到,保险公司以费用已报销为由,拒绝支付输血费。女子十分生气,自己的奖励保险公司也要吞,为讨回公道,连打三场官司,法院如何判? 在贵州遵义这个地方,有个女子平时热心公益,献血坚持了24年,结果遭遇车祸受伤,得输血救命。血站看在她长期贡献的分上,帮她报销了5180元费用。本以为保险公司会按事故责任赔付,谁知他们一口咬定费用已报销,不肯出钱。她气不过,觉得这是吞了自己的奖励,就打起了官司,一审二审三审,结局会怎样? 这个女子叫龚女士,生活在遵义市区,工作是基层医生,已经干了二十多年。她从年轻时候就开始献血,一开始可能是因为工作需要接触病人,看到很多人缺血,就觉得得帮一把。二十四年下来,她献血次数不少,总量加起来好几千毫升。血站那边有记录,她每次去都按规定检查身体,抽完血还得休息会儿。她的工作忙,诊所里病人来来往往,她得诊断开药,有时候加班到晚,但献血这事儿她没落下。献血法里规定,无偿献血者有优先用血权,还能报销费用,这让她觉得值。 社会上很多人不了解献血的好处,她就跟患者聊天时提一提,鼓励大家参与。她的家庭也支持,丈夫孩子知道她这习惯,没反对过。献血不光救别人,也让她自己身体保持健康检查。二十四年不是短时间,坚持下来不容易,得有恒心。血站有时发证书表彰,她收着也没张扬,就当平常事。她的事迹在当地不胫而走,一些同事受其感染,亦前往献血。献血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互助,大家都参与,血库才充足。龚女士的例子说明,长期献血不光是做好事,还可能在关键时候帮到自己。 保险公司那头,拒赔的理由是费用已免,没实际损失,但她觉得这是两码事。献血奖励是行政法范畴,事故赔偿是民法,混一块不对。法院后来也认清了这点。她的坚持打官司,不光为钱,还为权益。社会需要这样的案例,提醒大家权益得维护。《献血法》于1998年开始施行,其倡导无偿献血,以取代有偿献血模式。龚女士从那时候开始献血,正好赶上政策变化。她见证了血站从手动登记到电脑化,设备越来越好。她的献血量够得上表彰级别,血站按规定给她优先权。 车祸那次,她用了3单位血,费用5180元,血站直接报销。这报销不是白给,是对贡献的回报。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按合同办事,但合同没说奖励能抵赔。她的官司过程,暴露了法律适用问题。一审二审都错把行政奖励当损失抵扣,三审纠正了。民法典侵权责任部分,规定赔偿医疗费,包括输血。献血法独立,不影响赔偿。她的胜诉,让类似案例有参考。社会上,献血率不高,很多地方血库紧张。她的故事能推动更多人献血。保险公司拒赔,可能是为了省钱,但依法办事才长久。 法院判决强调法律界限,避免混淆。龚女士继续工作,献血也没停。她的经历向众人表明,多行善事会有回报,然而权益亦需争取。献血不求回报,但政策保护献血者。她坚持献血24年,其献血之举累计救助了众多人士。车祸是意外,但献血帮她渡过难关。保险公司最终赔了,还道歉,这说明法律公平。她的官司花时间精力,但值。社会需要多宣传这样的正能量,鼓励公益。献血简单,抽血几分钟,恢复快。她的例子很接地气,并非那种高高在上、不切实际的类型,而只是普通之人的坚守。不少人担忧献血会损害身体,实则不然,科学献血并无危害。 血站有严格标准,确保安全。她的故事在网上传开,网友讨论权益保护。法院判决书公开,供大家学习。法律教育重要,避免类似纠纷。她的胜诉,推动司法进步。献血事业需要大家支持,血站靠志愿捐献。她的24年,是对社会的贡献。车祸后,她康复继续行医。保险公司依据判决进行赔付,从而终结纠纷。她的坚持,值得学习。社会公平靠法治维护。献血奖励与赔偿分开,逻辑清楚。她的案例进普法材料。很多人从中明白,权益不能让。献血法保护献血者,用血时优先。 她的报销是法定权益。保险公司拒赔,基于合同解读,但法院澄清。她的三场官司,一步步推进真相。社会进步靠这样的人。献血不光救人,还建互信。她的故事简单,但有深度。普通人也能影响社会。她的献血习惯,从工作开始,融入生活。血站表彰她,激励他人。车祸意外,但政策帮了大忙。保险公司最终认账之举,彰显出其应有的责任担当。她的胜诉,不是个人胜利,是法治胜利。献血24年,不是小数目,得有毅力。她的工作作为医生,更懂血液重要。患者缺血,她常着急,现在自己经历,更有体会。 献血法实施多年,效果明显,但还需推广。她的案例,说明政策落地好。保险公司商业行为,但须守法。法院三审,纠正错误,值得肯定。她的故事,适合分享给年轻人。献血从我做起,社会受益。她的坚持,打官司不怕麻烦。权益维护,需要勇气。 这个故事看完,你有啥想法?献血奖励和事故赔偿是不是两回事?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大家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