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一千块买的眼镜,戴一个月镜腿断了!质保不赔?还要我再掏500?凭什么?!我一个

马俊哲律师 2025-08-12 16:10:38

花一千块买的眼镜,戴一个月镜腿断了!质保不赔?还要我再掏500?凭什么?!我一个律师,今天被逼得在眼镜店当众‘发疯’维权!最后,15分钟,免费换新!但,这真的是胜利吗?“金属镜框,质保一年”——白纸黑字写着,一个月,镜腿“咔嚓”断裂!揣着保修卡去维权,店员眼皮一抬:“先生,质保只保掉漆、零件松,断裂?不赔!想换?补500!”听到这句话,你会不会生气?听好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更换或者修理!商家单方面限定质保范围,只保掉漆不保断裂,这是典型的无效格式条款!镜腿断裂,就是严重的质量瑕疵!商家必须负责!但是我讲法?店员跟我玩太极:“她说要送检出报告?”我当场就火了!“一千块的东西检测?你这质量配得上吗?!”这时候店里顾客齐刷刷看过来!你们卖的就是‘一次性’眼镜?一千块戴一个月,还要我感恩戴德再交钱?!”看明白没?商家怕什么?怕现场失控!怕被拍上网!怕舆情发酵影响生意!这就是“发疯”战术见效的残酷现实基础,结果呢?15分钟后,店长举着新眼镜来了:“先生,免费换新!”看,我一个律师,“发疯”赢了!快不快?快!爽不爽?当时爽!但,这真的值得欢呼吗?

其实风险巨大:我懂法,能控制尺度。但如果你行为过激——大吵大闹影响经营、损坏财物?对不起,你可能从维权者秒变侵权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等着你!有理变没理!那为什么普通人维权要“撒泼打滚”?因为正规法律途径——投诉、调解、诉讼——太!慢!太!贵!太!难!了!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这恰恰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亟待完善的关键痛点!

其实“发疯”的本质:这不过是在**利用商家对“不确定风险”的恐惧,来对冲我们面对 “确定高成本”的无奈!是底层逻辑的扭曲博弈,所以,朋友们,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你:第一选择永远是法律! 保留证据(合同、发票、聊天记录、实物)!据理力争!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发疯“是最后的无奈底牌!慎用!一定要控制边界,目标是引起重视、施加压力,不是违法发泄!

我们真正该呐喊的:是推动建立更高效、低成本的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让法律维权不再是一座普通人翻不过的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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