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被调岗干保洁!薪资不变,但拒服从安排!公司:旷工,辞退! 根据浙江法治报的报道,某物业公司因业务调整对一名员工进行了岗位变动,导致双方发生争议。该员工名叫李某,原本担任公司财务部的会计主管,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岗位,员工有义务配合。 2023年1月,公司通知李某调岗,将其从财务岗位调至社区运营岗位,薪酬保持不变,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岗位报到。李某对调岗的合理性提出异议,认为新岗位内容与原岗位差异过大,且质疑公司变相逼其离职。其后,李某在原岗位打卡出勤,拒绝到新岗位工作,并声称公司安排其做保洁工作是变相逼退。 公司多次发出返岗通知,但李某未按要求到岗,甚至在公司多次联系后仍未履行调岗义务。最终,企业以旷工为由,正式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不满,认为公司调岗违法,要求赔偿。 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调岗行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认为,企业在经营调整中有自主权调整岗位,且公司已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明确了调岗的权利。公司在调岗过程中,已通知员工,且薪酬待遇未变,李某未按通知到岗,属于违纪行为,企业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审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强调,企业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岗位,员工应配合企业的调整,拒绝调岗并任意不履行工作义务,可能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企业合理调岗,符合法律规定,员工应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这起案件体现出用人单位在合法经营调整中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员工应理解并配合企业的合理安排,以共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保洁工 公司保洁
主任被调岗干保洁!薪资不变,但拒服从安排!公司:旷工,辞退! 根据浙江法治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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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9: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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