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想问一句精神病犯罪为啥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大家都是精神病,那么这么社会会是多么的可怕?精神失常抗辩权 辽源精神病 南昌市精神病院 高级精神病患者 重症精神病体验 深圳女子李黎走出地铁站遭陌生男子强吻,挣脱报警后,涉事男子被抓。然而,经鉴定其案发时患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被送医后还被家人接回江西老家。李黎担心其再威胁他人,向“局长信箱”投诉。 这事儿让人不禁想起多地精神病患者犯罪事件。像四川成都海归女子被患精神分裂症的梁某某杀害;西藏定日县精神病患者索某砸车;深圳宝安精神分裂症摩的司机打人等。“精神病”成了犯罪挡箭牌?这不仅让受害者寒心,也引发对精神病犯罪量刑的思考,不能让“精神病”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 上海猥亵事件 李女士事件 南昌性骚扰 武汉女遭猥亵
山西逃单一家五口“社会性死亡”,要求删监控,恶心的一幕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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