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6岁大爷与前女同事相约到酒店,发生完关系后,二人就迷糊的就睡着了。岂料,女同事一觉醒来后,发现大爷不打呼噜了,腿上还出现了黑点,她顿感不妙,赶紧溜之大吉。回到家后,她坐立难安,又折回到酒店,并告知酒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赶紧拨打120,但为时已晚,大爷已经撒手人寰了。事后,大爷妻子将女同事和酒店一并告上法庭,索赔55万,法院这样判了。 老王和阿美早年是同事,不过那会儿交情不深,最多就是平时见面点个头、打个招呼,偶尔因为工作上的事多说几句,真谈不上多熟络。 后来俩人各自换了工作,又一头扎进自家的日子里忙忙碌碌,联系也就渐渐断了,成了彼此生活里的过客。 直到2023年,俩人意外遇上了。 多年不见,少不了唏嘘感慨一番,聊起过去的工作、这些年的变化,倒也热络。 临走时互相留了联系方式,说以后有空再聚聚。 之后,二人偶约在一起吃个饭或周边逛逛。 一来二去,二人关系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了,多了一些难以言说的情愫。 终于,在一次见面后,情难自已,突破了底线,发生了关系。之后,便可自拔,又发生了几次关系。 时间一晃就到了2024年7月,老王再次约阿美见面,见面后,俩人先是在外面吃了顿饭,结束后,就去酒店开了房。 一到酒店房间,俩人迫不及待的一番云雨,之后,老王就沉沉睡去,还打起了呼噜。 阿美累了,就在另一张床上躺着休息,不知不觉也睡着了。 等她睡醒的时候,迷迷糊糊地发现老王那边没了呼噜声,安静得有点吓人。 她心里咯噔一下,赶紧凑过去看,这一看可把她吓坏了,老王大腿上有几个黑点点,怎么叫也没反应。 阿美顿感不妙,但她第一反应不是救人,而是,迅速穿好衣服,偷偷离开了酒店。 她回到家后,心里头七上八下的,坐立难安,毕竟是一条人命啊。 了1个小时,她实在熬不住了,又折返到酒店。 一进酒店大堂,她就拉着前台工作人员,声音都带着颤音,说要去房间看看,里面可能出事了。 前台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也不敢耽搁,赶紧拿着房卡跟着她往房间走。 打开房门一看,老王还是保持着之前的姿势躺在床上,怎么喊都没反应,脸色也不太对。工作人员也慌了,赶紧打了120和110。 没过多久,医务人员和派出所的民警就都赶来了。医生检查了一番,摇了摇头,说人已经没了,初步判断是急性心肌梗死。 民警现场做了勘查,又把阿美带回派出所做了详细笔录。 事后,老王的妻子将阿美和那家酒店一同告上了法庭,索赔55万元。 1、老王妻子认为认为阿美酒店均有过错,阿美发现老王突发疾病没有第一时间报警,酒店有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他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老王妻子认为阿美在发现老王不对劲的时候,就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耽误了老王的最佳抢救时间,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酒店在阿美离开一个小时后,都没发现老王生命垂危,明显疏于管理,没有对客人对安全尽到保护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2、阿美辩称,当时看到老王状态不对,根本没意识到他是突发疾病。再说了,长这么大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整个人都懵了,脑子一片空白。加上自己本身就有高血压,那会儿心慌意乱的,血压估计也上来了,就先回了趟家吃降压药。等稍微缓过点神来,赶紧又赶回了酒店。 酒店老板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客人在房间里的时候,隐私权是受保护的,酒店这边根本没办法预料到房间里会发生什么。 而且,他们在得知情况的第一时间,就赶紧报了警、打了110,该做的都做了,家属不应该把责任推到他们头上。 3、法院审理后认为: 老王作为成年人,应对自身状况负责,应承担主要责任。 阿美与老王发生不正当关系后,老王病情发作。尽管阿美本无需负责老王安全,但她发现老王不适后既未救助也未报警,存在一定过错,虽然一个小时后折回到酒店,但是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无法弥补其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酒店已及时报警并配合调查,履行了公共场所管理责任,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阿美赔偿老王妻子60000元,驳回了其他诉求。
“解释不清了!”河南,20岁小伙晚上睡得正香,迷糊中感觉耳边有风,他猛然一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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