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身体不舒服去看病,一72岁男医生给她把脉说:你身上有个女鬼,得用9根缝衣针做 法,女子害怕听信了,不料,男医生借着治疗猥 亵了她,之后,女子报警,因为男医生超过70岁,未执行行政拘留,可女子被吓得一连几晚做噩梦,复发抑郁,严重到需要家人照顾,便一纸诉状将男医生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8月14日澎湃新闻客户端报道,一男医生欺骗女患者“被鬼附身”,占人家便宜,被人告上法院的案例。 2023年4月,杜女士是一名“80后”,可她身体总是不舒服,就去一家医院看病,想用针灸调理一下身体。 而72岁的老徐,就是这家医院理疗科的医生。 按理说,一般看到年纪大的医生,作为患者多多少少会对他有一些滤镜,觉得对方经验多,会产生信任,可这位徐医生干的事,那真是叫人大跌眼镜。 杜女士做了一次针灸后,老徐主动说,给你把把脉吧。 杜女士一听医生这么说了,出于信任就伸出手来配合。 老徐故作深沉的把脉后,一本正经的跟杜女士说:你身上有一个女鬼,接下来的两个晚上,我得用9根缝衣针做 法,这样女鬼才能被赶走。 这个说法,可把杜女士吓了一跳,她心里一直发慌,整个人都精神恍惚了,真是越想越害怕。 结果,老徐借着“驱鬼治疗”的名头,对着杜女士动手动脚,猥 亵了她。 这事发生后,杜女士心里又害怕又委屈,赶紧报了警。 老徐倒也承认了自己猥 亵了杜女士的事儿。 在2023年5月18号这天,警方决定给老徐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但是,老徐都72岁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老徐72岁了,正符合该情形,所以,这拘留就没有实际执行。 虽然没有实际执行拘留,但处罚决定仍会记录在案。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避免拘留可能对其健康造成严重风险。 可是,杜女士这边可惨了,自从遭遇了这种膈应人的事,她一连几晚上都做噩梦,根本不敢出门,正常生活都不能料理了。 出了这事后,杜女士精神状态愈发的差,都严重到需要家人照顾饮食起居了。 后来,杜女士实在撑不住了,去了一家医院精神科看了病。 2023年6月2号,民警陪着杜女士去医院,开出了诊断证明,证明显示:杜女士患上了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是中度发作,得赶紧积极治疗。 为了讨个公道,杜女士一纸诉状将老徐告上法院。 在法庭上,老徐还嘴硬呢,说自己对杜女士的行为,都是正常的诊疗行为,根本不存在xìng 骚 扰。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xìng 骚 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正常中医诊疗,如针灸、把脉,通常不涉及隐私部位触碰或虚构“驱鬼”等超自然理由。 徐某某以“驱鬼”为名要求杜女士单独留下,并触碰其隐私部位,超出诊疗必要范围,符合的xìng 骚 扰构成要件。 法院认为,老徐做了多年中医,应该知道基本操守,如果真需要对病人隐私部位治疗,也得找征得对方同意,同时还需要同性别的医护人员陪着才行。 可是,老徐干的那种事,已经超出“望闻问切”的认知范围。 而且,法院认为,结合公 安 机 关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杜女士说被老徐猥 亵这事,存在的可能性比不存在的可能性大多了。 因此,法院认定,老徐在给杜女士治疗期间,触碰其隐私部位的行为,构成xìng 骚 扰,所以,老徐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杜女士因老徐的恶劣行为连续做噩梦,被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中度发作)”,需长期治疗,且无法正常生活,需由家人照料饮食起居。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老徐既然造成了杜女士的精神损害,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一审法院判决: 老徐要给杜女士书面道歉; 并支付杜女士治疗费10332.16元; 律师费7000元; 以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 所以我,遇到这种事情,可不要忍气吞声,要及时报警,保护自己的权益。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
那些年医生是如何嘴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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