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位凉菜厨师与炒菜厨师发生了口角,进而引发互殴。就在其他同事劝阻期间,凉菜

九分学堂 2025-08-18 17:52:58

北京,一位凉菜厨师与炒菜厨师发生了口角,进而引发互殴。就在其他同事劝阻期间,凉菜厨师突然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不治身亡,诊断结果为心源性猝死。餐馆帮忙申请了工伤认定,但遭到拒绝。后凉菜厨师家属起诉到法院,但结果并不理想。

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案例。2022年8月1日,男子史某入职了一家餐饮公司,成为了一位凉菜师傅。

2023年4月4日,史某与厨师景某因为琐事在后厨发生了点口角,炒菜厨师任某则在一旁看戏。

史某见任某在一副贱兮兮的样子,便又和任某发生了口角,不过二人并未吵过久,任某就把史某拉出了后厨。史某对此一直记恨在心。

后来在任某炒菜期间,史某主动找上门闹事,期间与任某发生了肢体冲突。

其他几名厨师和学徒见状,立即将二人拉开、安抚。可就在这时,史某突然整个人都软倒在地上,渐渐失去了意识。

当时几个同事吓坏了,立即开车将史某送往医院抢救。医生们诊断为猝死,于是对史某实施了长时间抢救,但最终还是未能救回。后经鉴定为心源性猝死。

史某去世后,他的家人十分伤心,同时向餐饮公司申请了工伤认定。餐饮公司并未逃避,而是协助史某的家人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

可人社局经过仔细调查,发现史某的情况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于是驳回了申请。

史某家属不服,将人社局告上法院,要求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结合史某的情况,有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具体到本案,史某与任某发生肢体冲突的时间和地点,均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这两要素。

但是史某与任某的互殴,并不是因为工作问题,是因为史某之前与景某吵架时,任某在一旁观看而产生的矛盾。

法院认为,史某是凉菜厨师,任某是炒菜厨师,二人的工作地点也不一样,在结合二人矛盾的起因,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互殴的。

而且这次是史某先去找任某挑起事端,所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工作原因这个条件。

这样一来,就排除了《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所规定的两种情况,只有来看第15条的规定了。

按照15条规定,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前提条件。

本案中,史某的确是在工作时间主动去找的任某,但他是一位凉菜厨师,而任某是一位炒菜厨师,二人的工作岗位并不一致,甚至都不在一个地方。而且史某去找任某,并非因为菜品上的问题,而是因为之前的琐事。

因此,即便史某的情况符合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因为不满足在工作岗位上这一条件,同样无法认定构成工伤。

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伤的劳动者,是为了帮助这些劳动者减轻负担,所以对于劳动者是否履职要求比较严格,以防止有人滥用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史某家属的诉请,支持了人社局做出的不予工伤认定决定。

最后,现阶段工伤认定的条件其实已经非常宽松了,而且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也会偏向于劳动者,但是一些根本性的条件如果无法满足,那法院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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