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阻挠推搡记者采访,涉事人被行政拘留10日

新黄河 2025-08-21 06:53:37

据“掌上春城”,针对网传“昆明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被打受伤”一事,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核查相关情况,现通报如下。

8月18日下午,昆明市民吉先生通过昆明市融媒体中心“8099999”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称自己与云南梵高之光软装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高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对方屡次拖延工期,经多次沟通催促仍无果,希望8099999栏目出面协调解决。

8月19日上午,昆明市融媒体中心所属昆明广播电视台派出记者一行3人在吉先生家中采访时,梵高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夏某某突然情绪激动拍打摄像机。在此过程中,记者一直保持冷静,并主动表明身份,向夏某某说明新闻采访的正常流程。但夏某某仍多次拍打摄像机,致使摄像机遮光盖掉落,为此,记者拨打电话报警。在报警过程中,夏某某持续推搡动手致使摄像机撞击到记者赵某某头部,赵某某手腕也在拉扯过程中受伤。

随后,接到报警的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黑林铺派出所民警将现场所有人员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夏某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同时,经调解协商,梵高公司同意承担赔付摄像机遮光盖更换费用850元,赔付受伤记者在医院治疗期间费用及伤情鉴定费(依据发票据实结算),另赔偿记者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20000元。经伤情鉴定,记者赵某某伤势为轻微伤。

事件发生后,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及时介入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坚决维护记者合法权利,切实保障记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昆明市融媒体中心党委与涉事梵高公司严正交涉,有理有据开展调解协商。二是看望慰问受伤记者。云南省及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昆明市融媒体中心有关负责人,于8月20日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记者。三是指导昆明市融媒体中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黑林铺派出所及时开展调查,并作出处理结果。

我们将坚决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利,坚决防止威胁记者人身安全等阻挠干扰新闻媒体正当采访活动的情况再次发生。

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5年8月20日

20 阅读:4446

评论列表

用户90xxx86

用户90xxx86

27
2025-08-21 07:48

记者被打惊天动地,换了老百姓呢,最多赔2000.这个事情处理的很好,但希望以后普通老百姓也能获得一样的赔偿

风轻云淡 回复 08-21 22:49
记者掌握舆情啊,普通人啥也掌握不了,有事还得麻烦记者。话又说回来正义的人还是很多的。给记者点赞。

空白

空白

26
2025-08-21 09:19

只谈赔偿了。该解决的问题还是要解决。继续跟进百姓的实际问题

雪夜闻泠音

雪夜闻泠音

19
2025-08-21 09:37

市民投诉的问题呢?怎么解决?

风间火月

风间火月

14
2025-08-21 08:01

这么蠢的人,也能当工程部负责人?

延锦

延锦

9
2025-08-21 09:46

私人公司会被整死,这通报下来。这辈子都难了

南希Nancy2618

南希Nancy2618

8
2025-08-21 16:47

记者有什么权利到别人家中采访?很明显的一个错案,本案当事人有权抵制非法采访,所做的行为只是维护自身的合理权益。

天真理想 回复 08-21 22:14
看清楚了,是吉先生叫记者去的,记者是在吉先生家里拜访吉先生

天真理想 回复 08-21 22:15
看清楚了,是吉先生叫记者去的,记者是在吉先生他家里拜访吉先生

啸韩

啸韩

7
2025-08-21 09:11

现在已经没有拒绝采访的权力了吗?

淫淫

淫淫

5
2025-08-21 13:12

所以啊,出门随时都要带摄像机啊

Agatha哒哒

Agatha哒哒

5
2025-08-21 07:43

有事说事,你有采访权力,人家也有拒绝采访权力[doge]

天真理想 回复 08-21 22:15
看清楚了是吉先生叫记者去的,记者是在吉先生家里拜访吉先生,他有权力打人吗

理性讨论杠精勿扰 回复 08-21 21:30
欠薪自有部门查处,记者是执法人员?

vistina

vistina

5
2025-08-21 13:49

也不一定 有后台的也要为后台考虑下不是[doge]

-xi_xi-

-xi_xi-

4
2025-08-21 08:01

这种行为10天不够,就关3个月吧

小刺猬

小刺猬

4
2025-08-21 10:42

处罚力度太轻了,处罚力度再大些就当杀鸡儆猴了

星星落落

星星落落

3
2025-08-21 11:48

应该是像湖南学习,上个月湖南也是欧打记者,直接刑拘!

麻豆

麻豆

3
2025-08-21 08:12

好家伙轻微微伤赔20000

雁过留音 回复 08-21 09:52
对妇人后脑实施一直拳的代价![滑稽笑]

知矣 回复 08-21 16:39
20000是误工费,医疗费另算

红红

红红

3
2025-08-21 10:46

你也成立一个跟昆明一个协会一样的试试,张嘴就来[捂脸哭]

用户12xxx19

用户12xxx19

2
2025-08-21 15:14

判刑!

舞奈儿

舞奈儿

2
2025-08-21 14:27

行政拘留好像不写进档案

用户13xxx64

用户13xxx64

2
2025-08-21 23:21

记着比警察待遇好

恋曲1969

恋曲1969

2
2025-08-21 18:14

不坑装修户,何来赔偿钱?

YVONNE

YVONNE

1
2025-08-21 07:59

NGO是民间组织机构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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