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名男子结婚30年,却与他人维持了20年的不正当关系。最终,妻子追回丈夫给予对方的41万元,唯独给对方儿子的4.6万元未能拿回。
1992年,李先生与陈女士成婚。最初的日子里,两人眼里满是彼此,心里都念着“这辈子就是他了”。头十年,李先生一头扎进事业,心里憋着股劲:“得让妻儿过上好日子。”
陈女士则守着家,算着柴米油盐也觉踏实:“他在外拼,我把家守好,就是最好的分工。”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在他们看来便是安稳的幸福。
后来生意做大了,陈女士看着丈夫愈发忙碌,琢磨着:“我也该搭把手,别让他太累。”可李先生按住她的肩:“现在这样就好,你享福就行。”
话里藏着暖意,心里却掠过一丝私心:“她在家待着,就不会知道外面的事。”陈女士被这话暖得眼眶发热,觉得“没嫁错人”,便安心当起了阔太太,只是偶尔望着丈夫晚归的方向,会有一丝莫名的空落。
亲戚见了,忍不住提醒:“你老公有钱又中年,你不了解他的圈子,不怕变心?”陈女士摆弄着腕上的镯子,语气笃定:“我们从穷日子熬过来,他不会变。”
心里却带着被质疑的不悦:“这些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亲戚附和着“李先生痴情”,心里却暗叹:“希望真是这样。”
然而,2002年5月,李先生在应酬中结识了王女士。她娇小的身躯、妩媚的眼神,像羽毛挠在他心上:“这才是需要我保护的女人,和家里那个不一样。”
王女士望着他高大阔绰的模样,心里盘算:“跟着他,日子差不了,儿子也能过得好。”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人很快走到一起。
为讨好王女士,李先生常给她儿子送礼物、发红包,心里想着:“用这些拴住她们,也算补偿。”
王女士明知关系不光彩,却架不住物质诱惑,看着儿子收到礼物的笑脸,默念:“先过着,以后再说。”这纠缠,一晃就是20年。
30年婚姻里,丈夫竟用20年编织骗局。直到某天,陈女士整理丈夫手机账单,一连串陌生转账映入眼帘,数额不小。她心猛地一沉:“这是谁?为什么转这么多?”
追问下,丈夫耷拉着脑袋承认了,却立刻强调:“外面没孩子,就我们一个儿子,财产都留给他。”他还在盘算如何稳住妻子,保住家的外壳。
可陈女士早已听不进“财产”二字,浑身发抖,脑子嗡嗡作响:“20年……他骗了我20年!”
曾经感动的话语、骄傲的“深情”,瞬间成了刺向她的利刃。这个在外人面前笃定感情不变的骄傲女人,像被抽走所有力气,跌下神坛,只剩冰冷与痛苦。
朋友看不下去,拉着她说:“他花的是共同财产,凭什么给别人?找律师,把钱要回来!”
陈女士猛地抬头,眼里闪过狠劲:“对,不能就这么算了!”她擦干眼泪,像抓着最后一根稻草般咨询律师。
律师看完证据,肯定地说:“转账记录是关键,能证明给了第三者就能要回,就看你有没有决心。”
陈女士深吸一口气:“感情没了,钱不能再漂,还得为孩子打算。”她骨子里的韧劲没丢,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一一整理,像捧着利刃,提交给法官。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转给王女士的41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应返还。陈女士拿着判决书,没有胜利的喜悦,只剩一片荒芜:“赢了钱,却输了一辈子。”但她知道,这是给孩子最后的保障。
只是,转给王女士儿子的4.6万元没能追回。法院认为,这些多是孩子的日常开销和礼物,难认定是给王女士的赠与,不支持退还。
陈女士看着判决书上的数字,叹口气:“算了,那是个孩子,钱也不多,不想耗了。”她只想尽快结束闹剧,离这些烂事远点。
30年像场光怪陆离的梦,有过甜蜜骄傲,最终碎得满地狼藉。醒来只剩悲痛与对婚姻的不信任。
但站在阳光下,陈女士慢慢挺直背,对自己说:“过去的过去了,不能困在里面。”
她表示,自己已“重生”,会带孩子好好生活,以更热情的姿态迎接新生,让关心她的人放心——也让自己放心。
一、为何能追回给王女士的41万?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处分,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应返还。
这41万是夫妻俩共同攒下的,李先生瞒着妻子给别人,既伤了夫妻情分,也坏了规矩。法律帮妻子要回来,既是护着她的辛苦付出,也是在说:背叛婚姻还想动共同财产,行不通。
二、给王女士儿子的4.6万为何追不回?
涉及未成年人的赠与,若无证据证明损害他人权益,且符合常理,一般认定有效。
孩子是无辜的,他可能不懂大人的恩怨。而且没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给王女士的,硬要追回,反而像把孩子卷进纷争里。妻子放下这笔钱,也是给自己松了绑,早点走出糟心事。
大家觉得,那46000元该不该一起追回?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