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子3岁时便随母亲到了继父家。继父悉心抚养她,待女子成年后,又风风光光地将她嫁出。不久,女子的母亲去世,女子就继续照料继父。可世事难料,继父突然因车祸离世。女子的叔叔见此情形,竟与肇事者勾结签协议,妄图独吞100万元赔偿款,还换掉女子家的锁侵占房产。女子于是找来村委会和记者协调,然而叔叔态度依旧强硬,势要把钱和房据为己有,如何评价此案? 8月23日,据小莉帮忙报道,女子王娟(化名)3岁时就跟着母亲改嫁到王家,继父老王(化名)无儿无女,待她如同亲生女儿。 从小到大,老王都优先满足她的吃穿用度,供她上学,后来又极为风光地把她嫁出去。 母亲去世后,王娟更是时常回娘家,给年迈的老王洗衣做饭、看病抓药,在她心中,老王早已如同亲生父亲。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老王在一个傍晚外出散步时,不幸遭遇车祸去世。 王娟悲痛万分,这时,平日里很少往来的叔叔——老王的亲弟弟王某,却主动站出来,忙前忙后地帮忙料理后事。 叔叔四处奔走,这让沉浸在悲伤中的王娟心里感到很温暖,觉得终于有个亲人可以依靠了。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叔叔竟然背着她私下跟肇事者签了协议,声称老王“无子女”,把100万赔偿金全部打到了自己的账户。 更让她心寒的是,叔叔还砸了继父老宅的门锁,换上自己的锁,彻底将她拒之门外。 “我叫了他三十多年‘爸’,怎么就成了无子女?这钱、这房子,都该是我的!”王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法定第一继承人,叔叔凭什么这么做? 可叔叔态度强硬,一见面就骂她:“你跟王家没血缘,不是王家人,一分钱也别想拿!” 王娟找村委会调解,村支书看着她长大,拍着胸脯说:“全村人都认你是老王的闺女,你就是第一继承人!” 支书多次找王娟叔叔讲道理,劝他不要争,可叔叔梗着脖子说:“这钱我必须得拿!” 最后,支书只能给王娟开了一张“父女关系证明”,让她拿着去维权。 王娟无奈,只好找记者帮忙,叔叔更加暴躁,要么说“不认识王娟”,要么就吼着“让他们去法院问”,扭头就走,避而不谈。 直到镇政府工作人员介入,打通了叔叔的电话,他才松口说“同意见面谈”,却又把责任推给儿子:“我做不了主,都是儿子在管。”还念叨着“哥哥去世,我一分钱得不到,都快精神崩溃了”。 而王娟叔叔的儿子则表示,这事只能让王娟走法律程序。 不得不说,这一家人实在是太过分了! 王娟虽是养女,但多年的养育之恩、日常的悉心照料,早已超越了血缘,形成了实实在在的亲情和法律上的抚养关系。 而且,对于叔叔而言,哥哥走后,本应对侄女多加照顾。 然而,叔叔却借着处理后事的名义,私下霸占赔偿金、强占老宅,甚至否认王娟的身份,既违背了人情伦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1、王娟名为养女,实际在法律地位上与亲生子女没有差别。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王娟三岁时跟着母亲改嫁到王家,继父老王待她如亲生,且王娟在母亲去世后常回娘家照顾老王,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 而且,村委会已开具“父女关系证明”,也能够证明王娟与老王的养父女关系,所以王娟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2、王娟的叔叔私下与肇事者签订协议,将100万赔偿金全部打到自己账户,并强占老王老宅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首先,叔叔作为老王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娟的情况下,叔叔无权继承老王的遗产。 其次,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通常参照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王娟作为与老王关系最为密切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获得该赔偿金。 叔叔的行为侵犯了王娟的合法权益。 3、王娟想要通过协调解决问题,本质上还是顾念着亲情,毕竟父母离世后,这世上的亲人已经很少了。 但现实情况是,叔叔的行为早已将这份亲情践踏,用“无血缘”“不是王家人”的理由否定她多年的付出和与老王的关系,甚至私吞赔偿金、强占老宅,步步紧逼。 这种情况下,协调的前提是双方都有珍惜亲情的诚意,可叔叔从霸占利益到回避沟通,再到把责任推给儿子,显然更看重金钱而非感情。 王娟顾念亲情是念旧情、重情义,但一味退让可能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如果叔叔仍然执迷不悟,那王娟也不必再迟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是不顾亲情,而是守住自己应得的尊严,也是对继父多年养育之恩的回报。 毕竟,真正的亲情从来不是单方面的牺牲,而是相互尊重、坚守底线。 对此,你怎么看呢?
安徽界首,女子3岁时随母亲嫁入继父家,他们一起生活,直到继父把她风光嫁出。母亲去
【1评论】【1点赞】
仰望星空
瞎编,保险公司不可能把钱打给她叔的
apollo 回复 08-29 12:31
现行法律不再承认所谓事实婚姻了
用户10xxx81 回复 08-29 12:22
94年之后,不存在事实婚姻,之前可以
用户18xxx32
把叔叔和保险公司,肇事者一起告上法庭,搞死他们!
相爱今生
走法律程序,把钱拉回来后还要告他们霸占财产
黎明·朝阳
他哥待养女如己出,养女也待他哥为父亲,尽了孝;如果九泉有知,这个弟弟的行为让他不得安息啊!为了钱,道义亲情都抛诸脑后了
爱的忧愁
大实话啊!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也只是为了财产喊爸爸而已,
用户10xxx34 回复 08-29 12:02
人家三岁就叫爸了,你会说人话吗?
用户10xxx21 回复 08-29 12:38
脑子有病,得治
之乎
不吹你会死呀,
谭勇
吃绝户!
沈良军
这个叔叔要抓起来,抢劫
嘟嘟熊
叔叔的血缘关系很紧,但是再近也是旁支,在直系面前得靠边站。养女是拟制直系亲属,父亲没有解除关系之前,养女就是直系,旁系叔叔没有资格和直系女儿抢夺。
昕光灿烂15
去告保险公司,让他去追
云雁
调解个头,走法律程序告它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要求刑拘罚款承担诉讼费…
郑智
这个叔叔和堂兄弟不管侵占有没得手,以后人生路也不会顺的。因为老王在地下也不会同意这极少来往的兄弟父子霸占苦心经营一辈子财产,和不念亲情否认侄女身份,有良心的会明白老王一直把女儿视为亲生的,人无良心遭天遣!
Ruby
不要脸的人真多,又来一个
大地
叔叔真是不要脸
糊涂虫
就交通事故,起诉肇事者赔钱,叔叔与肇事者之间的协议跟她没有关系,也没有效力。起诉叔叔退房,或报警侵入住宅。
用户10xxx55
人家是一个合法的家庭,关你叔叔屁事,没有一点法律意识的贪婪之徒
社会搬运工皖SE7590
个人立场,他们一起分,也不可能单独给哪一个,毕竟血缘关系也没有,
用户12xxx21
养父与养女间的关系,应该也体现在户口本上。身份证号码关联太多的信息,派出所也可以查的。如果近年发生的故事,倒推她上学,出行,无不能缺了身份证。
用户17xxx79
有钱能使鬼推磨…
人生一场辛苦路
这个办法很好,上了年纪了走这条路很好,又关照了继女,自己又有人出钱找烧埋!不错。
坏猪猪不坏
一派胡言胡说八道,继女收养成功就跟女儿一样都在同一个户口本里面不然怎么上学呢?保险公司可没那么傻吧,他父母的户口本一看就知道有继承人的
阿白 回复 08-29 08:17
父母不在同一个本上的多得很
海是天的眼 回复 08-29 08:29
养女已经嫁出去了,户口早迁婆家去了
亮晶晶
隔壁老王……太可恶了
孙权
但是我觉得叔叔做的对
用户17xxx99 回复 08-29 12:09
你觉得对就是你的了?
伍师傅 回复 08-29 12:40
你可能是那些丧尽天良的人
用户10xxx46
小莉帮忙河南人民的正义之星!赞赞赞! 也能帮外省的?真好
无名
AI声临其境文之就不告诉你细节是自媒体附身于狗听来的
专业底板板材加工周生
有点不信,保险出名的铁公鸡,不见真实材料,怎么可能随便转帐给不相关的人手里?
雪儿
和肇事者一起起诉,要他再出一百万,谁叫他私底下打款的
用户11xxx01
这是简单的法律问题走法律程序就搞定。
壹生有妳
直接拉黑
今晚看电影呵呵
法律关系是什么就是什么
美业免费做业包拓新客200
那个霸占的叔叔,问问你在天堂的兄弟,你这么做他答应吗?做人脸都不要,你活着也就是一个笑话。
用户10xxx64
金钱是最能考验人性的东西!多么丑陋的人性都能在金钱💰的层层加码之下表现得淋漓至尽!
美丽人生
虚构案例,但也可能是真的,毕竟,很多农村人,争房争地不争气。
天空之城
不调查清楚,钱不会轻易打到别人账户的
狼叔
儿编
用户61xxx60
这样的叔叔太无耻了,要点脸吧
用户14xxx63
满满的负能量。
用户14xxx79
这女的回来处理丧事没有,不然保险公司怎么没有发现她。
Cy_yu
恶人自由恶报
用户13xxx29
钱是好东西,古人说的好。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怎么说人家从小到大母亲走了照样培伴着养父这也是一种恩情。你做弟弟的这些年干了什么?
用户10xxx31
胡编
霜木
已经形成事实父女关系。官司准赢
用户65xxx00
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
用户80xxx72
人不要脸,就打他的脸
韩凤文机床维修
应该全部给养女
AAA
这250博主太垃圾了!!编的牛头不对马嘴!!死者还有一个继女已出嫁,保险公司就随便把钱打给他叔叔吗?!!整天瞎编乱造,骗人流量钱!!!
用户10xxx20
小便编故事用点脑子🧠吧!
你好,我是王大锤
编故事这么编的吗,保险公司吃素的吗
用户10xxx86
胡扯,那叫继女有法律关系的,不是养女!
用户13xxx16
见利忘义!可恶!
用户10xxx65
这个叔叔太不地道,想占哥哥的交通事故补尝金,应通过法律争取回来。
用户10xxx52
侵占财产罪能不能成立?
英雄
欺负你说明在他心里,你就是一个怂包
三月雨
这个叔不认也罢了,哥哥去世,想抢钱?
善根福果
世上竟还有如此厚颜无耻的东西,严重污染环境,除之!
心有灵犀
他既然说亡者无儿无女,可能吗赔偿100W